
一場針對共享單車的規(guī)則制訂,正在全國各地展開。
臺海網4月27日訊(海峽導報記者 呂寒偉 溫航/文 陳巧思/圖)深圳、成都、上海、南京、濟南、北京、天津等城市,先后發(fā)布類似征求意見稿或管理辦法。這些規(guī)則有諸多共同點,其中一個,是要求共享單車企業(yè)及時處理亂停亂放的車輛、維護車輛。
為此,上海擬規(guī)定,共享單車運營單位應按照投入車輛總數以不低于5‰(千分之五)的比例,配備車輛維護人員、維修人員和調運人員,天津也規(guī)定5‰,北京則沒有具體的比例要求。
廈門目前也在制訂管理辦法,有沒有必要效仿上海,提出人員比例要求?如果參照5‰,有多少共享單車企業(yè)能達到要求?
各家數據 沒有一家企業(yè)達5‰
以上海標準衡量廈門共享單車企業(yè)所投入的服務人力,均有缺口:
ofo單車13萬輛,運維人員330人左右,配比2.5‰;
摩拜單車6萬輛,該公司給出的運維員人數是200人左右,配比為3.33‰;
哈羅單車65000輛,維保人員110人左右,配比不到2‰;
小白單車的投放量為5000輛,該公司給出的運維人員只有6個人左右,配比率只有可憐的1‰。“新人”優(yōu)拜單車,投放總量為5000輛,運維人員目前為20人,配比率為4‰。
可見,參照外地標準的話,上述五家共享單車企業(yè)在服務人力投入上都存在不足。
導報記者電話聯系上海市自行車行業(yè)協會總工程師徐道行,他介紹,這是參照目前上海運行的有樁共享自行車現場調度、維護、保養(yǎng)人員的1%比例制定的。
相比之下,廈門的公共自行車準備了充分的運維人員,島內公共自行車和海滄公共自行車,都有超過5‰達1%的人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