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月10日起,劉陽連續(xù)一周到南航總部門前舉牌站著,希望找領導談一談 供圖/劉陽
在中國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工作了7年的機長劉陽想要辭職,雖然法院終審判決雙方解除合同,但他表示仍無法離開,從12月10日開始,他連續(xù)一周到南航總部門前希望“找領導談談”。北京青年報記者昨日致電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飛行部經理,但對于“劉陽辭職遭拒”的事件,對方表示“無可奉告”。
法院判決解除合同后仍無法辭職
2003年,還是中國民航飛行學院學生的劉陽進入北航工作。“后來,南北方(航空公司)合并,我就被劃到南航了,”劉陽說,“南航是我畢業(yè)后的第一份工作。”劉陽稱,進入中國南航吉林分公司后,從副駕駛到機長,他開了7年的飛機。
7年之后,劉陽身穿制服,在南航總部門前每天站立三小時,用他的話講,“只是希望跟領導談談”。
劉陽稱,2014年7月7日,他向南航吉林分公司申請了辭職,但對方拒絕了劉陽的辭職申請。在經歷了勞動仲裁、一審、二審后,劉陽拿到了終審判決。
在劉陽提供的判決書中顯示,一審判決解除勞動合同,南航吉林分公司為劉陽出具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并協(xié)助劉陽進行各種手續(xù)的轉移,劉陽于判決生效后15日內向中國南航吉林分公司支付培訓費168萬元,而2015年9月9日的二審則維持了原判。
“復飛就放人,但不知要飛多久”
雖有判決,但卻無法要求強制執(zhí)行,劉陽稱,按判決規(guī)定,他需要支付給南航吉林分公司168萬元的培訓費,“新雇主愿意支付這筆錢,但因為南航遲遲不把檔案轉移,導致我無法去新公司工作。”
“南航不幫我轉移檔案,我不能在新單位工作,新單位就沒辦法幫我出這筆錢,”劉陽告訴北青報記者,“這筆錢(培訓費)所有辭職的飛行員都是由下家出錢,不是由個人出,個人很難拿出這筆錢。”
劉陽稱,一個月以前,他曾經來到廣州總部跟相關領導談過,對方稱讓他參加“有序流動”,按照內部出臺的方法辭職,即“回南航來飛,飛到一定時間,再放你走”。此后,劉陽選擇了“復飛”,但因不知需要復飛多久,“心里沒底”,就又來到南航總部,“希望跟領導談一談”。
關于劉陽所稱的南航要求其“復飛”等問題,北青報記者昨日致電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飛行部經理閆某,但對方表示“無可奉告”,后掛斷電話。
北青報記者查詢資料得知,飛行員難辭職在國內航空公司并非首次,今年8月,有媒體報道稱,一名資深機長要求辭職但南航不愿放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