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網(wǎng)絡上說對方提出2000萬美元補償,這種要求合理嗎?
劉洋:首先2000萬美元的消息源目前還無法證實,似乎是歐洲的一家報紙有這樣透露。如果真的有,可以說這個要求是違背原則的。這是一尊被盜的物品,是一起嚴重的刑事犯罪案件,對方如果提出過高的、不切實際的要求,是不合理的。最好的解決方案就是像圓明園的獸首回歸,捐贈人得到的東西是遠非金錢可以比擬的,得到的是無尚的榮譽和千古美名,是要被載入史冊的。
記者:這個案子和當年的圓明園流失獸首拍賣案件有何相同點和不同點?
劉洋:第一,這個案子沒有任何背景,我們?nèi)縼碓从诖迕竦闹С郑?/p>
第二,圓明園流失獸首案件中,我們使用一切手段,無法說服當事最適合的權利人也就是代理人,結(jié)果不得已找了一個不是太符合法律規(guī)定的主體來啟動訴訟,因此那個訴訟并不是我們一開始要求就過于強烈的返還文物訴訟,僅僅是要求法院判決暫時停止出賣。但因為主體的問題,被駁回了。肉身坐佛這個案子則不存在這種情況;
第三,圓明園文物丟失時時間比較長,沒有充分的實體規(guī)范,我們當時可以使用的國際條約也還是有一定的爭議;而這個案件的時間比較短,訴訟的時效符合荷蘭法在20年內(nèi)的時間規(guī)定。
此外,現(xiàn)在這個案件有明確的法律行文,可能依據(jù)荷蘭民法典,也可能按照跨國訴訟國際訴訟的通俗規(guī)范。
(原文標題:“章公祖師”重現(xiàn)異國 三明陽春村人踏上“尋佛”路
原文網(wǎng)址:http://fj.people.com.cn/n/2015/1204/c234954-27242912.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