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8 7 5年8月,沈葆楨離任,臺灣政務由福建巡撫王凱泰兼理,不久王凱泰去世,由丁日昌繼任。丁日昌清楚地認識臺灣在東南沿海海防中的重要地位,赴臺后提出購鐵甲船、練水雷軍和槍炮隊、修造新式炮臺等建議,以加強海防;還主張修鐵路、架電線、購機器,硫礦煤油樟腦茶鐵諸利,亦應逐漸招商開拓,或借官本,或集公司,以圖拓展臺灣的洋務事業(yè)。1 8 7 7年1 O月,臺南至安平、旗后的陸上電線架設完成,計4 7.5千米,同時設立臺南、安平、旗后電報局,于11月對外營業(yè)。這是我國自辦的最早電訊業(yè)。
丁日昌把獎勵移民作為治臺的一項重點工作。他提出“撫番”開山善后章程2 1款,改善了原住民和漢族移民的關系。為進一步招募移民,丁日昌繼續(xù)在廈門、汕頭、香港設立撫墾局,官方派船接運移民,允許移民攜眷人臺。移民人臺后,還配給耕牛農具和房舍。丁日昌不僅提倡墾荒和種植糧食作物,還鼓勵和組織種植經濟作物,開采礦產。
在近代臺灣發(fā)展史上,沈葆楨是近代化道路的開拓者,丁日昌繼起籌劃并積極落實,而劉銘傳則進行了更廣泛、更大膽的改革和實踐。他為了鞏固清政府在臺灣的統(tǒng)治,防止帝國主義列強的入侵,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如修筑炮臺;修建軍械機器局;架設電線;實行新法采煤;修筑鐵路,開鑿山路;開辦新學堂等。此外,劉銘傳還成立輪船公司,開辟上海、香港、西貢、新加坡等航路;設郵政局,辦官醫(yī)局、養(yǎng)老院等。至1 9世紀末,在漢族和高山族人民的共同努力下,臺灣開發(fā)地區(qū)已從西部平原擴大東部偏僻的山區(qū),開發(fā)面積占臺灣地區(qū)土地的80%以上,還出現(xiàn)了臺北、基隆、高雄、臺南四大城市,臺灣成為一個經濟上、文化上都比較發(fā)達的省區(qū),成為祖國東南的國防屏障。
1 8 9 4年7月,日本帝國主義發(fā)動了對中國的侵略戰(zhàn)爭。腐敗的清朝政府被迫與日本政府簽訂了喪權辱國的《馬關條約》。條約中對臺灣、澎湖作了兩點規(guī)定:一是割讓臺灣全島、澎湖列島及各附屬的諸島嶼,并將該地所有堡壘、軍器、工廠及一切屬公物件,永遠讓與日本;二是雙方于條約批準后,各派員至臺灣辦理交接,并限條約批準后兩個月交接清楚。當割臺的消息傳出時,神州陸沉,風悲云怒,全國各族人民群情激憤,痛斥賣國賊,反對割地。當時正在北京會試的全國應試舉人康有為,邀集1 8省舉人1 3 00多人簽名上書,主張遷都抗戰(zhàn)。在京的臺籍官吏、舉人,也聯(lián)名上書都察院代奏:聞朝廷有割棄全臺之說,“數(shù)十百萬生靈皆北向慟哭,閭巷婦孺莫不欲食倭人之肉,各懷不共戴天之仇,誰肯甘心降敵”!“以全臺之地使之戰(zhàn)而陷,全臺之民使之戰(zhàn)而亡,雖肝腦涂地而元所悔。”年逾7 O歲的高山族人士胡盛興,毅然投筆從戎,返回臺灣,深入高山族地區(qū),組織民眾,“誘擊倭兵,半年殺過百”。清朝政府里的一些愛國官吏,反對割地的封章電奏不絕,從4月中到5月初,各級官員反對割臺奏章1 4 0件,簽名者達千人。4月2 5日,臺北鳴鑼罷市,民眾擁圍巡撫衙門,哭訴死不屬倭,宣告餉銀不準運出,軍械不準停工,稅收留供抗敵。臺灣士紳也致電清政府反對割地,丘逢甲等聯(lián)名血書陳奏,要與臺灣“共存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