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終,執(zhí)法人員暫扣了非法營運的車輛,鄭某也將面臨1萬到3萬元的行政處罰。
昨日,晨報記者通過中央電視臺《公益的力量》官網查詢,在工作人員一欄并未找到涉事鄭某的名字。同時,記者也電話聯(lián)系了中央電視臺《公益的力量》欄目組,對方表示,他們會盡快核實鄭某的身份。截至記者發(fā)稿時,欄目組還未回復。
[ 說法 ]
暗訪也不能觸犯法律
廈門市交通綜合行政執(zhí)法支隊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就算鄭某是記者,他的行為已經涉嫌非法營運,他們也應該依法進行處理。
執(zhí)法人員告訴記者,在他們查處的案件中,許多人都是兼職做黑車生意,職業(yè)也是五花八門。昨日上午,廈門市交通綜合行政執(zhí)法支隊直屬大隊也查獲了一起案件,黑車司機自稱是教師。
對此,福建英合律師事務所律師何童欣也表示,在法律上沒有暗訪的概念,記者有新聞監(jiān)督權,但必須在法律允許的限度內。此文中的“記者”參與了議價和收錢,已涉嫌非法營運,觸犯了法律,記者不能以所謂“暗訪”名義從事違法行為,也不能為記者的違法行為開脫責任。
(來源:人民網
原文標題:“央視記者”廈門開黑車被抓 自稱在暗訪并出口求情
原文網址:http://fj.people.com.cn/n/2015/1223/c234949-27378816.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