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xiàn)狀
違法現(xiàn)象多
今年2月11日,在華安縣沙建鎮(zhèn)汰內村庫坂基督教路口,年僅12歲的康某無證駕駛無牌電動自行車,并載著隔壁村的兩個朋友,沿高沙線行駛。行至事故路段,康某未觀察到前方道路情況,將同向行走的行人撞倒,導致行人受傷經搶救無效死亡。
去年10月30日,剛滿15歲的林某駕駛無牌二輪摩托車,載著林某某,沿冬古村村道自冬古村向蘇峰山路方向行駛,至肇事路口左轉彎時,因未靠路口中心點左側轉彎且未讓直行的車輛先行,導致車輛與坐著李某、鄭某的二輪摩托車相撞。事故造成林某、李某、鄭某、林某某不同程度受傷及車輛損壞。
這些未滿16周歲的學生騎電動自行車發(fā)生的事故給人們敲響警鐘。但很多學生依然忽略了這些血淋淋的教訓。
3月22日11時30分,記者在勝利東路的某中學門口看到,學校兩側人行道上停滿了電動自行車,周邊商鋪門口也是“車滿為患”,只留下中間窄窄的小道供行人通行。一放學,學生們蜂擁而至前來取車。一些學生告訴記者,他們是初中生,學校不讓他們騎電動車進入,他們只好把車停在這里。
放學時段,記者在延安南路、新浦路等路段看到,不時有穿著校服的學生騎電動自行車闖紅燈、逆向行駛、橫穿馬路、塞著耳機聽歌等,還有部分學生為了省力,把手搭在同學肩上騎行,十分危險。
學生
騎慢點應該沒事
連日來,記者走訪多所學校發(fā)現(xiàn),未滿16周歲的學生騎電動自行車上學的情況很常見。為什么會選擇騎電動自行車上學呢?學生給出的答案大多是“電動自行車方便”“公交車需要等待”“自行車太慢”等。
還有學生認為騎電動自行車“有面子”。15歲的蔡同學已有兩年的電動自行車“駕齡”,他告訴記者,他家到學校步行需要15分鐘,而騎電動自行車只需5分鐘。蔡同學表示,之前父母給他買了輛自行車上下學,但他總覺得自行車不夠“酷炫”,吵著讓父母給他換了電動自行車。“騎慢點應該沒事,有時候我還能一次載兩個同學回家。”蔡同學向記者“炫耀”道。
這所學校做得好
由薌城區(qū)教育局組織建設的洪坑小學交通安全體驗基地,是我市第一個在學校建立的交通安全體驗基地。
校長柯麗英向記者介紹,洪坑小學的學生大多是居住在附近村莊的孩子,由于學校只設置了一至五年級,六年級的學生都要到3公里遠的中心校上學。學生基本上都是自己騎自行車上下學,沿途大多是村道,道路交通比較復雜,行人、電動自行車、自行車、三輪車、小汽車、大貨車等穿行其間,教會學生看懂交通標志標線,培養(yǎng)學生自覺遵守交通規(guī)則的良好習慣顯得尤為重要。
為了學生安全考慮,學校明令禁止學生騎電動自行車上下學。“講千遍不如體驗一遍,得益于這建在校園內的交通安全體驗基地與薌城交警入校宣講指導,學生們的交通安全意識大大提高。”柯麗英表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