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3月3日0時20分許,廈門高速交警在沈海高速公路廈門收費站開展交通違法查處統(tǒng)一行動中,一輛白色轎車在檢查點百米遠停了下來,這一反常行為立即引起民警注意,民警觀察到該車駕駛員從駕駛室開門下車,與副駕駛座人員交換了座位。待該車駛入檢查區(qū)后,民警指揮其靠邊熄火停車。此時駕駛員為一名女性,而副駕駛室坐著一名男子,民警懷疑原駕駛人可能涉嫌酒后駕駛,便對該男子進行了酒精檢測,結果顯示該男子體內酒精含量為0。
民警對其進一步盤問,當事人池某承認此前車輛由其駕駛。當民警要求出示駕駛證時,池某表示自己沒有駕駛證。原來池某于2021年4月份因醉酒駕駛機動車被公安機關查處并吊銷了駕駛證,今晚送妻子去同安,因夜間能見度較差,不放心妻子駕駛,便自己來開,而他妻子并不知道池某駕駛證已經(jīng)被吊銷了。直到池某發(fā)現(xiàn)前方有交警設卡盤查,一下子就心虛了,趕緊跟妻子換座,殊不知這一舉動早已被民警盡收眼里。最后民警對池某因駕駛證吊銷期間駕駛汽車的違法行為依法處以罰款1500元、扣留機動車,同時池某還將面臨十五日以下拘留。
交警提醒
駕駛證被吊銷、暫扣的,不得駕駛機動車上路行駛,否則一旦發(fā)生意外,保險也不予理賠,很可能造成人財兩空的后果。
來源:廈門高速交警微發(fā)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