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海網6月16日訊 據廈門日報報道 他的微信名叫“××天使”,可他干的事卻一點也不像“天使”——交往十年的好友經常叫他幫忙看店,他卻一筆一筆偷走近4萬元。14日,接到報警后,江頭派出所兩個小時內破了此案。
14日12時許,江頭派出所接到市民吳女士報警,稱其開在祥店路的便利店被盜竊,“前一天晚上關店時,我看了一眼微信里的余額,今天早上上班時卻發(fā)現少了好幾百元。”
民警一邊調取店面監(jiān)控,一邊結合“一標三實”(標準地址,實有人口、實有房屋、實有單位)信息采集工作開展店面周邊小區(qū)的走訪調查,很快,民警就掌握了嫌疑人陳某的行蹤。當天14時許,民警在祥店將嫌疑人陳某抓獲。
原來,陳某和吳女士是認識快十年的好朋友。吳女士經營一家便利店,她看陳某沒有固定工作,就經常請陳某過來幫忙看店。為了方便,2018年底,吳女士曾把便利店的三把鑰匙拿給陳某,還將用于收營業(yè)款的手機微信密碼告知陳某。“認識那么多年了,我真的很信任他。”吳女士說。
2019年1月開始,陳某在幫吳女士看店時,經常偷偷將店里收款手機微信里的錢轉到自己的微信上,甚至還直接從收銀臺抽屜里偷現金。為了不引起吳女士懷疑,陳某每次轉賬或偷現金的數額都不多。越偷越上癮,從2019年9月起,陳某更是在凌晨五六點,趁便利店還沒開門,拿偷配的鑰匙進店進行轉賬或偷現金。
諷刺的是,審訊時,民警發(fā)現陳某的兩個微信號都是以“××天使”命名。經查,截至抓獲時,陳某共通過微信掃碼轉賬偷竊3萬余元,直接盜竊收銀臺現金約7000元。
目前,陳某因涉嫌盜竊,已被公安機關采取刑事強制措施。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記者 王玉婷 通訊員 楊妹英 高凌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