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海網12月31日訊 (海峽導報記者 葉曉菲 通訊員 廖榆良 張挺) 一覺醒來,發(fā)現手機接收到大量發(fā)送驗證碼的短信,銀行卡里的錢款莫名其妙就被盜刷一空。近日,兩名被告人因使用“嗅探”設備從事信用卡詐騙,被廈門市思明區(qū)檢察院提起公訴。目前,案件還在進一步審理中。
去年10月,被告人陳某通過網絡購買名為“嗅探”的短信采集設備,架設在位于湖里區(qū)園山北里的暫住處。在夜深人靜時,隨機攔截、采集一定范圍內的手機用戶收到的短信。陳某經過篩選,先將一些包含有手機號碼的短信內容提供給網絡上的買家,這些買家會使用這些手機號登錄受害人的支付寶、京東購物等平臺。陳某再將竊取到的受害人驗證碼等信息提供給買家,方便買家修改支付密碼。最后,網絡買家利用購物消費的方式,刷走受害人銀行卡里的錢。截至2019年3月,陳某采用這種方式,伙同他人騙取多名受害人共計95800多元,陳某提成15000元。
之后,陳某又將“嗅探”設備架設到朋友郭某的家中。郭某明知陳某在從事違法犯罪活動,還為他提供場所,與他一起詐騙他人錢款共計近7萬元,陳某支付給郭某2000元的分成。
據承辦檢察官介紹,這種“短信嗅探”是近兩年出現的新型偽基站犯罪手段,通過一些特殊設備可以采集附近手機號碼和機主信息,實現不接觸目標手機,而獲得目標手機所接收到的驗證短信,它一般只針對2G網絡的設計缺陷。“嗅探”設備只能獲取范圍500米內發(fā)給手機用戶的短信,且不能攔截短信,所以作案人員通常選擇在深夜被害人熟睡時作案,此時受害人不會察覺手機收到一連串短信。
公訴機關經審查后認為,兩名被告人伙同他人,共同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多次竊取他人信用卡信息資料,并通過使用互聯網和通訊終端,冒用他人信用卡,進行詐騙活動,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信用卡詐騙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