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蓮花花園設置了大件垃圾堆放點。見習記者黃伊娜攝

在湖里區(qū)大件垃圾處理廠,工作人員正在搬運大件物品。
臺海網5月5日訊 據海西晨報報道 沙發(fā)、床墊等大件物品是每個家庭的必備品,但當這些物品要棄用時,又變成了難以處理的大件垃圾。
近年來,思明、湖里、海滄、集美四區(qū)的大件垃圾處理廠陸續(xù)投用,自首個大件垃圾處理廠投用至今,已有一年半的時間了。而《廈門市大件垃圾管理辦法》(下稱《辦法》)也已于去年9月實施,提倡和鼓勵大件垃圾產生者通過預約將大件垃圾自行送至大件垃圾處理廠。那么,這些處理廠運營情況如何?市民在日常生活中處理大件垃圾是否高效呢?記者對此進行了走訪調查。
不少小區(qū)設有醒目堆放點
《辦法》規(guī)定,生活垃圾分類管理責任人應當選擇確定臨時大件垃圾投放點,設置相應標志標牌、圍擋遮蔽等設施,并公布投放點和臨時存放要求等內容。實際情況如何?記者帶著問題走訪了幾個小區(qū)。
在龍華里小區(qū)24號樓旁的一處草地,一塊藍底黃字的“大件物品堆放點”牌子掛在樹上,地上堆放著不少大件垃圾,有床墊、柜子、玻璃片等。據小區(qū)物業(yè)介紹,如果發(fā)現居民要丟大件垃圾,都會引導他們統(tǒng)一放在24號樓旁的這一堆放點,然后由物業(yè)聯(lián)系大件垃圾處理廠,讓對方上門將大件垃圾拖走,過程中不收取居民費用。
談及處理大件垃圾的頻率,該工作人員表示,時間不定,一般要攢夠一車垃圾才會聯(lián)系處理廠。他同時也表示,如果需要丟棄的大件垃圾數量較多,居民也可以自行聯(lián)系大件垃圾處理廠上門搬運。
在不少小區(qū),記者都看到了類似的堆放點,一般設置在不影響車輛、行人經過的空地。有的小區(qū)會設置醒目的牌子進行引導,例如蓮花花園內的堆放點寫著“大件物品及雜物集中點”的字樣,還附上了上門回收的電話號碼。
于此形成對比的是,仍有一些小區(qū)未設置大件垃圾堆放點。在文灶附近的某小區(qū),記者沒能找到堆放點,詢問小區(qū)保安應該把床墊等物品丟在哪里時,該保安含糊地說:“那就丟外面嘍。”他還強調:“你晚上天黑了再丟比較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