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海網2月15日訊 據廈門日報報道 個人所得稅App上線近一個月,獲得了不少納稅人的“五星好評”。但也有不少人在登錄App后,發(fā)現自己在一些沒聽說過的公司“被就業(yè)”了,甚至還成了某家企業(yè)的“法人代表”。
市稅務局昨日就此提醒說,納稅人如果發(fā)現個人信息被冒用,首先應確認與該企業(yè)是否發(fā)生過經濟往來,若確實未發(fā)生,可以通過個稅App一鍵申訴,或撥打12366納稅服務熱線進行舉報。稅務機關將會在收到相關信息后第一時間展開調查處理,并及時將結果反饋給納稅人。
案 例
身處哈爾濱
“被入職”廈門一公司
近日,廈門象嶼保稅區(qū)稅務局收到檢舉人彭先生的舉報,稱廈門某貿易公司冒用了其個人信息。彭先生表示,自己雖曾在該公司就職,但截至向稅務機關舉報時,已辦理離職數月。了解情況后,稅務機關立即就此事展開調查。經核實,該貿易公司確實未及時減除彭先生的個人信息,但該公司已于2018年6月28日被認定為非正常戶,且并未虛列該人員工資薪金,所以不會對彭先生產生影響。
無獨有偶,在哈爾濱工作的隋女士近日也發(fā)現了疑似被冒用個人信息的情況,與彭先生不同的是,她與涉事企業(yè)并無任何關聯(lián)。“我在個稅App的任職受雇信息里發(fā)現一個廈門的建筑公司,但這家公司我連聽都沒聽說過。”稅務機關調查發(fā)現,該公司確實是冒用了隋女士的身份信息,且截至被舉報時,已為其虛報工資收入4萬余元。記者昨日獲悉,目前,稅務機關已責令該公司對冒用隋女士個人信息的行為立即進行整改,其虛列成本的問題已移交廈門市稅務稽查局處理。
說 法
發(fā)現信息被冒用
應及時申訴
“企業(yè)冒用個人信息,對國家與個人都將產生不利影響。”廈門象嶼保稅區(qū)稅務局納稅服務科副科長林洲告訴記者。比如,企業(yè)多為一名“莫須有”的員工虛報一份工資,就可以在繳納企業(yè)所得稅時多抵扣一份成本,減少應繳稅款,最終導致國家稅款的流失;而對個人而言,如果信息被冒用,則會對納稅人工資薪金產生影響,從而影響其年度綜合所得數據的真實性,最終影響個稅繳納。
林洲表示,個人所得稅App手機客戶端系統(tǒng)自帶的“申訴”功能,可以幫助納稅人舉報虛假的任職受雇信息。對納稅人發(fā)起的身份信息冒用行為舉報信息,系統(tǒng)會將申訴事項分派至扣繳單位的主管稅務機關,由該主管稅務機關進行核實,最終將結果反饋給納稅人。對于虛假列支人員工資的,或者冒用身份的,稅務機關會采取相應的懲戒措施。
小貼士
納稅人(自然人)申訴操作流程
步驟1 在個稅App上完成注冊,進入個人中心——選擇任職受雇信息。
步驟2 查看所有的任職受雇信息——(只要單位給雇員做過個人信息報送,就會出現在這里),若發(fā)現您從未在某公司任職,或曾經任職但現已離職,選擇你認為信息不實的任職受雇單位,點擊進入修改界面。
步驟3 進行申訴——進入申訴界面,填寫申訴類型(從未任職、曾經任職)和補充說明(寫明具體情況,需要15個字符)。
步驟4 結果查詢——申訴人通過“查詢”-“異議處理記錄”可查到相關的申訴處理結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