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海網(wǎng)5月23日訊 據(jù)廈門晚報報道 這家手機店太蹊蹺了:專門花高價回收山寨手機,并在回收的手機上貼上小面額的紙幣。除此之外,該店再無其他生意。這家不同尋常的小店引起警方懷疑,一查居然查出一起某游樂城涉 賭 案 。
近 日 ,游 樂 城 的 老 板 楊 某 因涉 嫌 開 設(shè) 賭 場 罪 被 湖 里 區(qū) 檢 察 院 批準(zhǔn)逮捕。手機店和游樂城都位于呂嶺路上,兩者相距三四百米遠。游樂城是楊某于去年 10 月份開的。從表面上看,該游樂城與其他游戲場所并無二致,里面擺放著一臺臺游戲機,顧客在前臺購買游戲幣后就能上機玩,之后可以憑機子吐出的“彩票”兌換相應(yīng)的禮品。不過,當(dāng)中混有兩臺大型“捕魚機”,這種游戲機的游戲幣不同,100元只能買10個,是一般游戲幣價格的 10倍,而且只能通過掃二維碼付款。兌換的禮品也不同,只能兌換一些不明品牌的山寨手機。原來,這是為了掩人耳目,楊某想出的一招。他專門請兩名員工在游樂城附近開了一家手機店,手機店的功能就是以“二手回收”的名義幫“捕魚機”的玩家兌換禮品,回收價一般是 200 元到 1500元不等。
案發(fā)后,店員向警方交代,店里每月備有 10 萬元現(xiàn)金,是老板叫人送過來的,用于兌換手機。為了方便辨別,他們換了連號的1元、1角等小面額紙幣貼在手機上做記號,“這些手機幾乎無法正常使用,每次兌換客人需交納 2%的手續(xù)費。”店員交代,手機收集起來后,他們會按照老板的指示,讓網(wǎng)約車將手機送到指定地點,然后游樂城再派人去取,手機作為游樂城的禮品重復(fù)使用。盡管楊某的小算盤打得很精,但“捕魚機”和手機店的事情還是被警方發(fā)現(xiàn)了,在游樂城,警方現(xiàn)場繳獲近200部手機。
楊某稱,游樂城內(nèi)是不能賭博的,禮品不能兌換現(xiàn)金,也不知道客人是否把手機拿到外面去兌換。但承辦該案的檢察官認(rèn)為,這樣的辯解難以讓人信服,一家通訊店,以高價回收山寨機,并且僅回收做有特殊記號的手機,違背常理;而且已有多名證人均證實手機兌換現(xiàn)金的事實,店員也進行了明確的指認(rèn)。由于楊某涉嫌開設(shè)賭場罪且拒不認(rèn)罪,因此予以批準(zhǔn)逮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