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臺海網(wǎng)2月3日訊 (海峽導報記者 陳捷 通訊員 翔法宣/文 陶小莫/漫畫)因為妻子出軌,丈夫索賠10萬元精神損失。不過,因妻子拒絕配合親子鑒定,如何證明妻子出軌一時成了難題。
近日,翔安區(qū)法院開庭審理了這樣一起離婚索賠案。最終,判決推定“親子關系不存在”,并認定妻子違背了夫妻忠實義務,侵害了丈夫的人格利益,給丈夫帶來精神痛苦,應賠償一定的精神損失。
據(jù)介紹,該案是翔安區(qū)法院審結的首例推定不具有親子關系的離婚案件。
分居五年妻子起訴離婚
在這場離婚官司中,首先起訴鬧離婚的是妻子。近日,妻子吳女士向法院遞交起訴狀稱,結婚五年,夫妻二人分居五年。這些年,一直是她帶著兒子獨自在外打拼。兩人情感早已破裂,因此,離婚已是勢在必行。
不過,到了法庭之上,丈夫小趙卻說,他才是一肚子委屈,因為,事實上是妻子出軌,才導致夫妻分居。“不是我要分居的,而是她不讓我行夫妻之實,也不讓我盡父子之情!”小趙還說,妻子的行為真的“有悖常理”,“我們結婚前發(fā)生過幾次關系,她就說懷孕了,我才決定結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