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湖里法院審理的刑案來看,青少年犯罪有幾個主要特點:一是侵財型犯罪突出,盜竊、搶劫、詐騙是主要犯罪類型;二是暴力化傾向嚴重,持械持刀,能偷就偷,不能偷就搶;三是犯罪低齡化趨勢明顯。
本案當中,被告人黃某就是1992年出生的外來青年,他因經(jīng)濟拮據(jù)鋌而走險,搶劫他人財物,屬典型的外來青年暴力侵財犯罪。
法院選擇這個案件公開審理,一方面這是老百姓關(guān)注的“兩搶一盜”案件,另一方面本案也是外來青年失足犯罪的案件。法院希望通過這樣的公開審判以案釋法,加強法制宣傳,達到預(yù)防青少年犯罪的目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