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海網(wǎng)(微博)4月10日訊 據(jù)廈門日報報道 (記者 江海蘋 通訊員 朱忠寶 吳迪榮)日前,來自浙江舟山市的70多歲的林偉國從廈門海事法院法官手中拿到拖欠了六年的執(zhí)行款。
2008年6月,林偉國等5名船員與福建南安王某宗發(fā)生海上運輸貨物合同糾紛,廈門海事法院依法判決被告王某宗10日內支付原告運費61244元。此后,王某宗便玩起失蹤,法院在多年找不到人又無財產(chǎn)可供執(zhí)行的情況下,不得不中止執(zhí)行。
今年3月中旬,廈門海事法院執(zhí)行庭副庭長陳水柱在全國法院查詢系統(tǒng)中查到王某宗在山東濱州市建設銀行分行有一筆300多萬元存款后,連忙趕到山東濱州辦理相關手續(xù),替5位船員要回6萬多元運輸費用和4萬多元的利息。
執(zhí)行款到位了,但由于過了6年時間,留在法院卷宗里的5名船員手機,要么空號,要么被停機,幸好在一個固定電話里聯(lián)系到了70多歲的林偉國。豈料,林偉國并不相信,不耐煩地說一句“詐騙”后便掛機了。
當承辦法官再次撥打他的電話,請他耐心聽解釋后,林偉國才隱約想起有這回事,但他還是將信將疑,并把此事說給其他4個船員聽。大家一致認為,天上不會掉餡餅。他們又向114查詢來電號碼的單位,得到肯定答復后,又回撥電話得到再次確認,“確實是法院要給錢,而不是叫您給法院匯錢?!?/P>
3月26日,林偉國來到廈門海事法院找到了承辦法官,經(jīng)當面確認后喜出望外,連說“沒想到,沒想到?!?/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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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法官
拿到執(zhí)行款,林偉國握著法官的手激動地說:“謝謝執(zhí)行法官的堅持,沒想到6年過去了,我們還能拿到執(zhí)行款……”
據(jù)悉,林偉國等5名船員聯(lián)名給廈門海事法院院長黃勇民寄來一封感謝信和一面錦旗,信上寫道:“廈門海事法院不愧是人民法官為人民,有你們這樣一支執(zhí)法隊伍,國家一定繁榮富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