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海網(wǎng)(微博)9月6日訊 (海峽導報記者 香卉輝 通訊員 杜寧)兩道菜吃了1000多元錢;買了30公斤芒果則只有15公斤;在“的士推薦餐廳”,三道菜吃了547元……隨著“九八”、中秋小長假的到來,來廈游客也隨之增多,廈門市工商局和廈門市消保委昨日向來廈游客發(fā)布消費提示及典型案例,提醒消費者加強預防,特別是點餐時要記得確認價格后再下單。
林先生來廈旅游,在一餐廳用餐點菜時,工作人員表示黃斑單價為48元,玉米蚌一只5元。于是林先生點了一條黃斑,稱重后確定重量為1斤3兩,但商家并未讓其簽確認單。
結賬時林先生傻眼了,酒樓提供的結算單上注明黃斑單價從48元變成了498元,重量也變成了1斤7兩;再看玉米蚌也變成了按斤計價,單價168元,重量1.3斤。單單這兩道菜,價格就超過了1000元!
工商部門提醒,來廈門的消費者在點菜用餐前,務必與商家核對菜單及價格,并簽字確認,謹防雙方口說無憑。同時,要保留好消費時的發(fā)票和憑據(jù),以便發(fā)生糾紛時及時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