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皮書》都說了啥?
【說形勢】 通過案件被告知道社會熱點在哪
“任何行政機關都隨時可能變成政府信息公開訴訟的被告。”由于社會熱點層出不窮,政府信息公開涉及行政領域不斷拓寬,公眾對政府信息需求不斷高漲,越來越多的行政機關面臨政府信息公開行政爭議,政府信息公開已經(jīng)逐漸滲透到社會管理的方方面面。
在思明法院受理的政府信息公開案件中,有接近73%的案件被告是國土、規(guī)劃、建設、公安、工商、稅務等部門,涉及征地拆遷、建設規(guī)劃、綜治管理等信息的案件逐漸增多,這與當前社會民眾關心的主要焦點、熱點基本相符。
【談應對】 不僅要“有求必應”更要回應得于法有據(jù)
與大多數(shù)人印象中不同的是,行政機關被起訴的原因,并非“有求不應”。實際上,在思明法院受理的155件政府信息公開案件中,行政機關收到申請后未答復的僅有4件,其余151件均針對申請人的請求事項給出了回應,只是申請人基于其他原因認定機關違法并起訴。
思明法院在《白皮書》中分析,這說明現(xiàn)階段政府信息公開的申請人,不僅關注行政機關是否予以答復,還對具體的答復情況及答復質(zhì)量、效果有所要求。
這個觀點也通過案件數(shù)據(jù)得到了證明。在行政機關回應但仍被起訴的151件案件中,以各種理由未予公開的占到了72%,也就是有7成案件雖有回應,但回應結果卻未予公開。而在未予公開的答復中,“不屬于政府信息”“政府信息不存在”以及“不屬于本機關公開”是行政機關最常用的三種理由,還有“涉及商業(yè)秘密、個人隱私”也成了近兩年常用的理由之一??梢姡姓C關整體上對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處理仍持相對謹慎態(tài)度。
思明法院指出,部分行政機關對于自己制作或保存的政府信息公開后的外部效應過分憂慮,信心不足,擔心信息披露后對其他工作產(chǎn)生影響。
【給建議】 讓公開變?yōu)槌B(tài)不公開成為例外
從司法審判的角度,思明法院也給行政機關提出了幾點建議。
準確界定政府信息。在界定政府信息內(nèi)涵時,應當抓住主體(行政機關)、場合(履責過程中)、方式(制作或獲取)、形式(記錄、保存)等特征進行綜合判斷,讓真正符合條件的政府信息需求進入到信息公開的制度框架中來,切實發(fā)揮政府信息公開制度的作用。
逐步變被動為主動。政府信息公開不僅有依申請公開,還有主動公開。從目前的情況看,部分行政機關主動公開的信息仍停留在少量常規(guī)的基礎信息,個別行政機關官網(wǎng)還存在相關鏈接信息指向錯誤或更新不及時的情況。因此,建議行政機關應充分依托互聯(lián)網(wǎng)、大數(shù)據(jù)等技術手段完善信息平臺建設工作,根據(jù)群眾申請信息的情況,及時調(diào)整思路,在不損害其他權利人合法權益的前提下盡量對群眾廣泛關心的問題逐步主動公開。
嘗試建立跨機關單位的信息公開征詢聯(lián)絡機制。一方面,用好征詢機制,當遇到可能牽涉其他機關、單位的敏感或重大信息時,可以通過聯(lián)絡機制及時征詢相關機關、單位的意見后再行處理,以增強信息公開的完整性和準確性;另一方面,健全溝通聯(lián)絡機制,對信息公開領域疑難、共性問題進行跨領域探討和交流,提升答復質(zhì)量,規(guī)范答復形式,避免同問不同答的情況出現(xiàn),切實保障群眾知情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