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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近運動場所有限 事發(fā)后球場暫時關閉
趙先生告訴北青報記者,王城公園籃球場是距離他工作單位最近的一處籃球場。此前在附近的一家廣場也可以打球,但“拆了以后就只能在這里”。另一位曾在這里打球的市民告訴北青報記者,自己從家去這個球場,一般步行需要15分鐘,如果去澗西區(qū)再遠一點的球場步行需要半個小時。
對于跳廣場舞者在籃球場跳舞,趙先生說:“晚上7點鐘以后,王城公園門口的商鋪關門了,經(jīng)常有人在那里跳,七里河旁邊有塊空地,也是可以跳的,他們?yōu)槭裁匆欢ㄒ加眠@塊籃球場?”
而事實上,同樣存在資源緊張問題的還包括廣場舞場地。楊阿姨告訴北青報記者,王城公園里每天有數(shù)十支跳廣場舞的隊伍,每支隊伍人數(shù)從幾十人到上百人不等,楊阿姨所在的廣場舞隊人數(shù)最為龐大,有兩百多人。但公園內(nèi)僅有七八處可供跳舞做操的地方,且面積都不大。“相比其他場地,籃球場是最大的,正好能盛下兩百多人”。
楊阿姨還說,除王城公園外,附近距離最近的廣場來回需要半個多小時,所以周圍居民都喜歡就近到王城公園鍛煉身體,加上近年來,廣場舞隊伍不斷壯大,公園顯得愈發(fā)擁擠。
6月2日,洛陽市體育局一名負責人告訴北青報記者,發(fā)生場地“爭奪戰(zhàn)”的籃球場的管理方為王城公園,“場地也不是我們修建的。”
這名負責人表示,洛陽分為新老城區(qū),體育局掌握的大部分開放籃球場集中在新區(qū)。“我們這些年也一直在修建(運動)場地,但市民的健身熱情和場地資源有限是短期內(nèi)不可回避的矛盾。”
王城公園的一名負責人告訴北青報記者,5月31日沖突發(fā)生的原因,是雙方爭用場地,“我們是一個開放性的公園,場地是籃球場和羽毛球場的混合場地,在公園西側。沒有嚴格規(guī)定跳廣場舞的不準進入。”
這名負責人說,沖突發(fā)生后,園方給雙方進行了協(xié)調,希望在時間上或者場地上錯開,但是協(xié)調之后雙方?jīng)]有讓步,“我們也考慮跟跳廣場舞的人聯(lián)系,希望他們能再選一塊地方。因為他們是晚上跳,如果覺得光線不好,我們可以給解決照明的問題。”
6月2日晚,北青報記者再次致電王城公園,對方回應稱,籃球場已被封閉,處于“暫停使用”狀態(tài)。
來源:http://www.chinanews.com/sh/2017/06-03/8240818.s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