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太原4月17日電 (記者 李娜)記者17日從山西省太原市教育局召開的2017特教學校招生安排會上了解到,該市要求殘疾兒童入小學不超過10周歲,入初中不應超過16周歲,超過入學年齡的殘疾兒童少年可采取插班或單獨編班的形式縮短學習年限。
據(jù)太原市教育局副局長荊俊杰介紹,該市特殊教育學生近3年招生人數(shù)分別為2014年47人、2015年44人和2016年64人。
據(jù)會議上發(fā)放的《關(guān)于做好2017年全市特殊教育學校招生工作的通知》規(guī)定,具備在特殊教育學校接受教育能力的適齡殘疾兒童少年,可根據(jù)其殘疾類型,進入特殊教育中心學校(培智學校、特教專門學校)接受教育。
輕度適齡殘疾兒童少年隨班就讀和重度適齡殘疾兒童少年送教服務工作按照《太原市殘疾兒童少年義務教育隨班就讀工作實施方案》和《太原市適齡重度殘疾兒童少年義務教育送教服務工作實施方案》等文件要求落實。
太原市盲童學校、太原市聾人學校義務教育階段主要面向太原市招生,也可根據(jù)基本辦學條件和能力,適當擴大招生范圍;職業(yè)高中教育面向山西省招生。該市小店區(qū)、迎澤區(qū)、杏花嶺區(qū)、尖草坪區(qū)、萬柏林區(qū)、清徐縣等縣區(qū)特殊教育學校招收本縣(區(qū))范圍內(nèi)的適齡智力殘疾兒童少年入學。各特殊教育中心學校(培智學校)可根據(jù)本學校基本辦學條件和能力,適當擴張擴大招生范圍和招生規(guī)模。
未建設特殊教育中心學校(培智學校)的縣(市、區(qū)),根據(jù)本縣(市、區(qū))實際需求力爭建設特殊教育中心學校。暫不需要建設的,須在所屬普通中小學附設特教班,接收本縣(市、區(qū))范圍內(nèi)的適齡智力殘疾兒童少年入學。各特殊教育中心學校(培智學校)根據(jù)本學?;巨k學條件和能力,可接收進城務工人員隨遷殘疾子女入學。有條件開展學前教育、高中階段教育的特殊教育中心學校(培智學校),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門提出申請并經(jīng)批準后,可在上述范圍內(nèi)招收學前和高中階段殘疾學生。
對于班容量,太原市教育局也有相關(guān)規(guī)定。太原市盲童學校和太原市聾人學校班容量原則上不超過12人。太原市盲童學校如招收視力兼其他多重殘疾的學生,班額可適當降低。各縣(市、區(qū))特殊教育中心學校(培智學校)班容量原則上不超過8人。具備條件的學校,可適當擴大班容量。
殘疾兒童少年入學報名需提供居民戶口簿、殘疾證、出生醫(yī)學證明、預防接種證(或體檢證明);特異體質(zhì)殘疾兒童少年需提交書面說明;進城務工人員隨遷殘疾子女入學就讀起始年級還需提供居住證、家長勞動合同或營業(yè)執(zhí)照;需在小學、初中非起始年級插班就讀的殘疾學生,有原就讀學校的,需攜帶原就讀學校出具的學籍資料(轉(zhuǎn)學材料),學校同意接收后辦理轉(zhuǎn)學手續(xù),無原就讀學校的提供學生基本信息后直接安排插班就讀。
太原市教育局要求,適齡殘疾兒童少年有寄宿需求的,入學時需向?qū)W校提供學生本人當年5月以后在太原市縣級以上醫(yī)院進行一般性體格檢查(含肝功化驗)的體檢證明。
另外,太原市教育局要求各特教學校要為入學的殘疾學生建立學籍檔案,并納入主管教育行政部門學籍管理體系,通過中小學生學籍信息管理系統(tǒng)實施管理,對進入特教學校學習的殘疾學生實行全稱跟蹤管理。
太原市各縣(市、區(qū))教育行政部門將會同同級殘聯(lián)部門,為每一名戶籍在該市的適齡殘疾兒童少年建立檔案,為每一名尚未入學接受義務教育的6—14周歲視力、聽力(言語)、智力三類殘疾兒童少年制定接受教育方案及建立學籍,并將采取措施,確保該市視力、聽力、智力殘疾兒童少年義務教育入學率繼續(xù)保持在90%以上。(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