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專家提出,選擇不同的食品模擬物對試驗結果的精確度有影響。用4%乙酸測定熱水壺原材料中錳的含量,所得結果會比用水進行試驗的結果偏高。
此外,從食品安全的角度進行分析,一些專家和廠商也提出,對于合格的水壺不必“談錳色變”。
3月23日,廣東省質量技術監(jiān)督局在其微信公號中發(fā)文表示,成年人每天錳的可耐受最高攝入量為11毫克。以(江蘇質檢報告)錳析出量最高1.168mg/L的那批次電熱水壺為例,要喝大概9.4升這種電熱水壺燒的水,才有可能超出可耐受量。
江蘇一位食品工程專家介紹稱,類似的“談錳色變”早在2012年也曾發(fā)生過。國家食品安全風險評估中心當時就已做了科普:錳攝入的途徑主要是呼吸,胃腸對錳的吸收率僅為1%-5%,因此飲食不會造成錳過量、錳中毒。
事關公共安全的預警如何做到科學權威?
針對用酸性溶液做檢測是否科學這一問題,江蘇省質檢院相關負責人在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用酸性溶液加熱、浸泡不銹鋼所獲“錳析出量”確實與燒水壺的實際工作環(huán)境有很大區(qū)別,但這確實合乎日常的重金屬檢測方法。該試驗進行的是一種“加嚴試驗”,用更為嚴苛的方法對潛在風險進行檢測。
就“加嚴試驗”的過程是否科學問題,記者致電江蘇省產品質量監(jiān)督檢驗研究院辦公室,接聽電話的工作人員表示,此事的相關信息現由江蘇省質監(jiān)局統(tǒng)一對外發(fā)布。記者又就此采訪了江蘇省質監(jiān)局,該局相關負責人表示,報告是該局“根據實施情況定期發(fā)布監(jiān)督抽查和風險監(jiān)測結果”,該局只是“對發(fā)現問題的企業(yè)按照管轄權限及時進行處理,同時向社會發(fā)布消費提醒。”
專家認為,如果相關檢驗報告能夠公布詳細檢驗過程,讓相關部門來作公開研討,將更有利于消除質疑和困惑。
與此同時,一些冶金專家介紹,從食品安全的角度,選擇合格熱水壺是必要條件。買水壺首先要選擇質量合格,符合國家標準的商品,如果容器內外壁標有“GB9684”字樣,則代表符合國家標準,可以放心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