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你不服從管理!” 圖/李法明
勞動關系,兼具有人身性和財產性特征?;趧趧诱邔τ萌藛挝坏娜松黼`屬性,用人單位有權對勞動者進行用工管理、有權監(jiān)督勞動者的工作;而勞動者則必須服從用人單位的安排,遵守用人單位的勞動紀律和規(guī)章制度。
那么,這是否意味著,用人單位可以基于管理者的身份,“任性”對員工施以各種管理和處罰呢?下面法官就結合具體案例及相關法律規(guī)定對此進行解釋說明。
打人?不可以有!
案例故事:
員工不服從管理遭遇扇耳光
一家生產企業(yè)的員工小張因產品質量問題與該廠部長李某發(fā)生口角,李某認為小張不服從上級管理,打了小張一個耳光,導致小張左耳外傷性鼓膜穿孔,經法醫(yī)鑒定構成輕傷二級。此后,檢察機關依法提起公訴,指控李某犯故意傷害罪,要求依法追究李某的刑事責任;小張則依法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要求李某賠償醫(y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等款項。
最終,經法院審理,判決李某犯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并賠償小張醫(y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等各項損失9000余元。
【法官解析】
我國《刑法》第234條規(guī)定,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據此,公民的生命健康權依法受法律保護,用人單位的管理人員亦不能基于管理地位而對勞動者施以傷害行為。本案例中,該廠部長李某因工作原因打員工小張耳光造成其輕傷,已經構成了法律意義上的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觸犯了刑律。因此,李某需承擔刑事法律責任并賠償小張的醫(yī)藥費等損失。

體罰?不可以有!
案例故事:
員工業(yè)績不佳被罰100個深蹲
一家銷售公司明文規(guī)定,每周銷售業(yè)績排名倒數的員工,要接受處罰,即在全體員工面前完成深蹲100個。小林因未能完成工作任務而面臨處罰。小林向領導表示自己近期正在備孕,能否減輕或者免除處罰。該領導稱公司所有員工一視同仁,不接受處罰那就走人。小林只得接受處罰。然而,還沒有做完100個深蹲,小林就因身體不適被送往醫(yī)院,經醫(yī)生診斷為先兆流產。經過治療,小林保住了腹中胎兒,但她將公司起訴至法院,要求公司賠償醫(yī)藥費并支付精神損失費等款項。
后公司與小林達成和解,向她支付了調解款20000元并發(fā)文取消了“深蹲”處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