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后,張家瑞因挪用公款案而服刑近10年時間,但該案的起訴書和判決書均顯示案件與扣押的畫作無關。
2003年3月起,張家瑞多次討要屬于自己的畫作,但至今未果。張家瑞稱,黃驊市反貪局工作人員在2004年春曾告知他,黃綺的字作還在,而范曾的畫只剩下《達摩神功圖》,希望能折款賠償。
“黃綺的字我已經要回來了,但他們給我那幅范曾的畫是假的,畫作只有12平尺左右。”張家瑞稱,自己大學期間師從黃綺,而范曾所作的《鐘馗圖》、《八仙圖》、《茶圣圖》、《達摩神功圖》等6幅畫作均為其通過黃綺購得,每幅畫都有18平尺,對方歸還的畫卷明顯不是原作。
檢方目前僅存兩幅畫作
昨日上午,張家瑞將黃驊市人民檢察院訴至滄州市中級人民法院,要求退還6幅范曾畫作,或折價賠償5400萬元,該案被法院立案受理。
黃驊市人民檢察院負責人告訴新京報記者,檢察院早期辦案確實存在不規(guī)范的問題,并且在扣押原畫時未作標記和進行相關鑒定,故檢方也不能確定該批畫作究竟是否為真跡。
上述負責人表示,其中2幅畫作目前在檔案室內封存,但由于辦案不規(guī)范的問題,剩下4幅當時交由港務局,后被其轉手賣出,用于彌補挪用公款造成的損失。
“這個案子時隔太久,期間我們檢察長都換了好幾任了,一直都在協調?!痹撠撠熑朔Q,其自2006年接手追討事務后,還專門成立過工作組,希望能夠妥善解決此事。
據該負責人反映,在協調過程中,雙方均未能提供有效證據證明畫作的真?zhèn)?,當事人咬定一定要交還真跡,而檢方又未能提供畫作的鑒定證明,雙方僵持不下,“他最后提出了5000萬的高價賠償?!?/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