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延安被繩之以法
海南省東方市發(fā)生了土地腐敗窩案,這一系列腐敗案的行賄主角,是東方市沐龍灣農業(yè)觀光開發(fā)有限公司原總經理張延安。
前不久,張延安被法院以行賄罪和對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罪一審判處有期徒刑十三年。此案暴露出的房地產商大肆行賄政府官員及土地管理失范問題發(fā)人深省。
房地產開發(fā)商繞開征地程序,低價囤積集體土地,然后收買政府官員,再將這些土地高價倒賣給政府,變成政府儲備地。這起發(fā)生在海南省東方市的土地腐敗窩案,牽出了包括東方市原市長譚燈耀(因犯受賄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八年)、原市委副書記吳苗(因犯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三年)和土地、建設、城投等部門負責人在內的幾十名官員受賄案。
這一系列腐敗案的行賄主角,是東方市沐龍灣農業(yè)觀光開發(fā)有限公司原總經理張延安。前不久,海南省儋州市法院對張延安作出一審判決,以行賄罪和對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罪判處其有期徒刑十三年,并處沒收財產100萬元。張延安認為量刑過重,已提起上訴。
“雖然目前此案還沒有最終結果,但并不影響它的鏡鑒意義:其一,要規(guī)范土地征用程序,增強透明度;其二,打擊賄賂犯罪,既要嚴懲受賄者,也要嚴懲行賄人?!?1月中旬,負責辦理張延安行賄案的儋州市檢察院檢察官在接受筆者采訪時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