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海網2月27日訊 海峽導報特約評論員、臺灣淡江大學陸研所教授潘錫堂今日在臺海網撰文說,臺灣“立法院”一開議,民進黨黨團就將“兩岸協(xié)議監(jiān)督條例草案”列入優(yōu)先法案,黨團總召柯建銘指出,草案名稱將“回到中華民國的憲政體制來談”。問題是,民進黨盟友“時代力量黨”則堅持將兩岸定位為“國與國的關系”,不樂見民進黨調整,再加上該草案的內容包括“立法院”事前參與及通過審查的兩岸協(xié)議“必須經公投才可生效”等,民進黨是否也一并修改?民進黨若處理不好,恐怕等不到5月20日上臺,兩岸關系即已先掀起風暴。
自2014年“反服貿風潮”以來,民進黨黨團提出“臺灣與中國締結協(xié)議處理條例草案”,該版本將兩岸定位為“兩國”。
然而,民進黨“總統(tǒng)”當選人蔡英文在選前與選后,一再承諾要以“中華民國憲政體制架構”處理兩岸關系。既然如此,則檢視“憲法”的內容,“兩岸協(xié)議監(jiān)督條例”此前的名稱與內容,都不適合以“兩國”關系來定位。正因如此,民進黨勢必要做出修改,并向選民與社會大眾說明何以立場反復,惟仍難脫有“騙選票”之嫌疑。
當前的難題,并不在于民進黨如何費盡唇舌向民眾解釋為何要“修改或調整”監(jiān)督條例草案,以臺灣選民之習以健忘,并不太會計較,難題在于,對于“時代力量黨”緊咬原版本“公投決定是否生效”之內,民進黨該如何應對?民進黨必將陷入進退兩難、左支右絀的困境。民進黨若不能說服“時代力量黨”配合,恐要做好“時代力量黨”霸占主席臺、癱瘓議事之最壞心理準備。
民進黨團原提的條例草案,要求“立院”在兩岸協(xié)議協(xié)商與簽署之前的“事先參與”和“事后審查”,甚至要求所有簽署的兩岸協(xié)議都要經“公民投票”通過才可生效,凡此嚴苛的限制,不僅不符全球任何協(xié)商談判之慣例,美方與陸方也會強烈質疑其背后另有玄機,而且更將嚴重影響兩岸洽簽任何協(xié)議的可能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