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立法機構內(nèi)政委員會昨審查“民眾不在籍投票法”草案,臺“中選會”研議,不在籍投票可先以“公投”做為開端,實施范圍限縮在臺灣境內(nèi),不包括海外。“中選會”代主管陳朝建說,涉及“人”的投票,仍有社會信任度問題待凝聚共識。
李俊俋昨在委員會上表示,“朝野”對不在籍投票大概有的共識,包括適用全臺性選舉;限制于臺澎金馬、不包括境外;為移轉投票;且階段性實施。
陳朝建響應時稱“是”,并補充說,全臺性選舉例如臺灣地區(qū)領導人“大選”單獨舉行,若進行不在籍投票還有空間,若“大選”與“立委”合并舉行是無法達成的。
來源:臺灣《中國時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