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jù)臺灣《中時電子報》報道,臺灣地區(qū)領導人蔡英文日前新年談話提到,過去2年臺灣稅收超出預期,臺當局將采取“分享經(jīng)濟紅利”具體方案,傳出將編列400億元(新臺幣,下同)預算案補助月薪3萬元以下民眾,然而消息一出遭到各界懷疑“執(zhí)政黨”用政策買票,“中央”隨即在8日急踩煞車,表示停止以發(fā)放現(xiàn)金紅利的方向,歲計剩余必須合“法”合理的使用。
據(jù)報道,蔡當局撒400億元要補助弱勢族群,消息一出,卻引來民眾批評拿納稅錢討好特定族群。不過,稅收超征的部分到底是從哪里來的?以近2年稅收超征稅目來看,主要是從營利事業(yè)所得稅、遺產(chǎn)及贈與稅這2個項目挹注。
受到近年臺灣稅制改革影響,加上景氣的確逐步復蘇,使得近2年實征稅收大于年度編列預算。臺當局拋出利用歲計剩余(臺當局執(zhí)行年度預算年底辦理決算,當收入大于支出,就會有歲計剩余)補助弱勢族群,由于外界“還稅于民”訴求聲浪不斷提高,才會有打算將超征稅收補助弱勢群的議題。
據(jù)《巨亨網(wǎng)》報導,營所稅部分,受惠于景氣回溫、企業(yè)獲利成長,2015年超征685億元,2016年度超征685億元,2017年575億元。至于贈與稅,是因為稅制從單一稅率改為累進稅率,讓許多民眾提早作財務規(guī)劃,進而帶動贈與稅連續(xù)2年超征,2016年超征206億元,2017年超征234億元。“財政部”將在10日宣布2018年稅收概況。
稅收超征其實是行政體制上很難避免的問題,除了受稅收改革影響,還要檢討臺當局評估辦法是否出錯,“行政院”主計長朱澤民表示,2018年評估誤差其實僅有3%,沒必要與經(jīng)濟景氣掛勾。
據(jù)《科技新報》報導,2018年的經(jīng)濟狀況相對來說較差,若要說超征稅收與經(jīng)濟狀況有關,對民眾來說就有相對直覺,但蔡當局以“分享經(jīng)濟紅利”處理稅計剩余,遭批以此創(chuàng)造選舉利多,才會引來外界批評,財政學上不鼓勵完全還清債務,但也不認為挪作其他用途合理,至于要還稅于民,則是臺當局有非“法”課稅行為才會發(fā)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