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團體奮力抗爭 7天假日失而復得
勞工,在臺灣指的是適用于“勞動基準法”(簡稱“勞基法”)的工作者,包括私營企業(yè)員工、公家單位的臨時約聘人員等。而公立學校的編內(nèi)工作者、軍人、公務員,則屬于公務人員,不適用這套法規(guī)。
臺當局去年修改“勞基法”,將法定工時從原本的雙周84個小時,改成單周40個小時(周休二日),同時刪除7天法定假日。“修法”之后,勞工放假時間和工時與公務人員相同。然而聽聞7天假日被刪除,勞工團體展開無休止的抗爭。到了今年6月下旬,執(zhí)政的民進黨當局向勞工示好,正式公告“假日刪除案失效”,7天假日確定恢復。
這7天假日包括1月2日(元旦翌日)、3月29日(青年節(jié))、9月28日(教師節(jié))、10月25日(光復節(jié))、10月31日(蔣介石誕辰),11月12日(孫中山誕辰)、12月25日(“行憲”紀念日)。由于勞工團體干部多與綠營有千絲萬縷的聯(lián)系,他們力主恢復這七天假日也引來外界嘲諷,有網(wǎng)友痛批,這些人熱衷“去中國化”、“去蔣化”,卻要過孫中山、蔣介石的誕辰日,豈不是精神錯亂?
同樣都是教書匠 有人上班有人放假
勞工比公務人員每年多出7天假日,“一島多制”的休假制度徒增不少困擾。今年9月28日,是臺灣宣布恢復7天假后所經(jīng)歷的第一個假日。如今這個教師節(jié)卻面臨“教師上班,勞工放假”的混亂局面。因為在臺灣,很多教師是公務人員,按相關規(guī)定,教師節(jié)不能放假。而勞工則可依照“勞基法”,在教師節(jié)休假一天。
同樣是學校,在教師節(jié)作息也不一樣。若是私立學校,教職工屬于勞工,當天可放假一天,學生也跟著休息。公立學校則沒有這種待遇,老師要正常上班,學生要正常上課。一位臺灣家長在媒體上抱怨說,他有兩個孩子,一個上公立一個上私立,同樣是學生,教師節(jié)那天一個要上學一個則放假,這是什么道理?
公立學校上課也面臨一個問題,因為校內(nèi)廚工、勤雜人員屬于勞工,教師節(jié)要休息,學生那一天豈不無飯可吃?
大學校園更出現(xiàn)“教師上班,學生放假”怪象。因為助理(由學生擔任)適用“勞基法”,臺大、臺師大、世新大學、淡江大學等多所高校,已決定讓適用“勞基法”的助理在教師節(jié)這一天休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