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臺北1月20日電 據(jù)中央社、《中國時報》等臺媒報道,因涉電腦軟硬件設備采購弊案,疑收賄上千萬元新臺幣,臺灣“立法院”秘書長林錫山20日被臺北地方法院裁定羈押禁見。
接獲檢舉“立法院”近年有人士涉嫌收賄、包庇企業(yè)取得采購標案,臺北地檢署檢肅黑金專組檢察官19日指揮“法務部”調查局相關機構逾160人,搜索林錫山的辦公室與“立法院”資訊處等相關辦公處所,當場在林錫山辦公室等處查扣新臺幣600余萬元,并傳喚林錫山等涉案人、證人共33名。
檢察官訊問后,認定林錫山等4人涉嫌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等罪嫌,20日清晨向臺北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林錫山妻子以新臺幣200萬元交保。臺北地方法院當日下午召開羈押庭,傍晚裁定林錫山羈押禁見。(完)
原文標題:
臺“立法院”秘書長涉貪 被裁定羈押禁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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