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臺灣”雖然不可能,但是只要把“賣臺”的罪名扣到對手頭上,就可以煽動起仇恨的情緒。“啊,這個人會賣臺喔,真是讓人討厭。”但到底要怎么賣呢?說也說不清楚。說不清楚才好,扣帽子的人就因此獲利了。
想象這種劇情:
有兩位追求者,一個人口中說愛,卻對真正的生活沒有幫助,甚至還有壞處。但是這個追求者為了勝出,不讓人發(fā)現自己沒有貢獻,會強調另外一個追求者是壞人,說對方會把你賣掉,讓人討厭另外一個追求者。
看到這樣的劇情,觀眾一定很擔心是非黑白被扭曲,憂慮壞人當道、好人冤屈。但是實際觀察各國家和地區(qū)的選舉,卻會發(fā)現這種口惠實不至,以及抹黑對手的招數常常奏效,尤其是當結合了恐懼訴求,渲染“迫害”及“并吞”時,更是有效。
到后來,影響抉擇的主要考慮就只剩“我不要被害”、“不能賣臺”這些虛假不實的訴求。
到頭來,在“愛臺灣”與反對“賣臺灣”的漫天呼聲之下,沒有人認真發(fā)展臺灣。如果有一天,臺灣在進步的潮流中遭到淘汰,屆時回首才會赫然發(fā)現:真正的“賣臺灣”行為,就是沒有長遠眼光、只會空談愛臺灣、還會抹黑別人的政客作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