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為落實8年20萬戶社會住宅目標,臺當局積極推動包租代管政策。(圖片來源:臺灣東森新聞云)
據臺灣東森新聞云報道,為落實8年20萬戶社會住宅目標,臺當局積極推動包租代管政策,不過,房屋中介公會臺灣聯合會榮譽理事長李同榮認為,臺當局以包租代管政策推動社會住宅,有“貍貓換太子”充當政績之嫌,借此平臺當作白手套,要花大錢買政績?
李同榮表示,包租代管是利用民間空余屋轉租給經濟弱勢家庭,同時臺當局推出房東保證收租、稅賦減免;房客租金補助;包租代管業(yè)者免營業(yè)稅等補助。
李同榮指出,臺當局一開始從現有的“閑置空屋”做為“移轉社宅”的主要目標,立意良善,但現行的“包租代管”試辦與招標計劃并非完全針對“閑置空屋”為主軸,而對象也大多并非弱勢,實在令人質疑有“貍貓換太子”之嫌。
李同榮說,臺當局立“租賃專法”,并開始包租代管推動社宅試辦計劃的招標作業(yè),預計年度臺灣招標包租5千戶及代管5千戶共計1萬戶,他試問“這1萬戶包租代管的來源,真的是全部由閑置空屋移轉而來的嗎?”
他指出,臺當局是否要把包租代管的總數字充做“空屋移轉社宅”的政績來源,而8年內還要花超過3百億的預算去補帖房東,并可能圖利包租代管業(yè),拿現成已出租的市場(非空屋)篩選出合適對象。
李同榮直言,如此一來,房東可享受每年稅金減免與修繕補貼,房客可向臺當局領取補助,而包租代管業(yè)者不但有開發(fā)費、包管費、代管費,又有中介費可領。“房東、房客、包租代管業(yè)、加上臺當局,可謂四大歡喜,但最倒霉的可能是民眾買單,人民幾百億的納稅錢,卻花在填補臺當局不實數據的政績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