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次,明確提出“兩岸經濟同屬中華民族經濟”的兩岸經濟關系的定性問題。2013年4月8日,習近平總書記在海南博鰲論壇會見臺灣兩岸共同市場基金會名譽董事長蕭萬長時對促進兩岸合作提出四點希望,其中強調“兩岸同胞同屬中華民族,兩岸經濟同屬中華民族經濟”。這是新一屆中央領導對兩岸關系明確定位為兩岸同屬一個中國基礎上對兩岸經濟關系性質更為明確的定位,兩岸經濟關系不是國與國之間的經濟關系,不同于國際經濟關系,而是中國之內海峽兩岸的一種特殊經濟關系,“兩岸經濟同屬中華民族經濟”。此后,黨和政府領導人多次強調與重申這一理念。2013年10月,習近平在總書記在印尼會見蕭萬長時再次強調“兩岸經濟同屬中華民族經濟,在亞太地區(qū)經濟發(fā)展新形勢下,雙方只有加強合作,才能更好應對挑戰(zhàn)”。2014年4月10日,李克強總理在海南博鰲論壇會見蕭萬長先生時表示,“兩岸應從一家人的角度考慮,為了我們這個大家庭的共同利益,不斷擴大和深化兩岸經濟合作,共同壯大中華民族經濟,造福兩岸同胞”。
再次,更重視兩岸經濟交流合作的共同利益與利益融合。習近平總書記一直強調要把兩岸關系發(fā)展置于維護中華民族根本利益這一基礎之上,尋求共同發(fā)展,厚植共同利益,共同受益,實現(xiàn)利益融合。2015年5月4日,習近平總書記在北京會見國民黨主席朱立倫時明確提出“深化兩岸利益融合,共創(chuàng)兩岸互利雙贏,增進兩岸同胞福利,是推動兩岸關系和平發(fā)展的宗旨”。在兩岸關系和平發(fā)展尤其是兩岸經濟交流合作中,在島內逐步出現(xiàn)一種聲音,認為兩岸和平紅利分配不均,甚至利益為大財團壟斷,基層民眾獲利有限。這針兩岸經濟交流合作中出現(xiàn)的問題與不同意見,習近平總書記十分重視兩岸經濟交流合作中出現(xiàn)的新問題,為此提出“兩岸利益融合”的概念,更加強調兩岸的互利雙贏,更加重視基層交流。2014年11月9日,習近平總書記在人民大會堂會見臺灣兩岸共同市場基金會榮譽董事長蕭萬長一行時表示,“為擴大和深化兩岸經濟、文化、科技、教育等各領域交流合作采取更多積極措施,尤其要為兩岸基層民眾、青年交流往來多創(chuàng)造條件”。(王建民,作者系中國社會科學院臺灣研究所研究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