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海網(wǎng)7月29日訊 [新華社:大陸赴臺旅行團嚴重車禍司機為酒后駕車]臺灣桃園地檢署29日上午召開新聞發(fā)布會,確認大陸赴臺旅行團嚴重車禍司機為酒后駕車。
陸客火燒車重大發(fā)現(xiàn)!司機幾達酒醉狀態(tài)
據(jù)中評社報道,桃園地檢署偵辦0719遼寧觀光團火燒車事件,上午公布偵辦進度,襄閱主任檢察官王以文表示,經(jīng)過采集游覽車駕駛蘇明成血液、尿液及胃內(nèi)容物,換算得知酒精濃度達1.075mg/L,比臺灣法令規(guī)定的0.25mg/L,超出好幾倍,幾達酒醉狀態(tài)。
桃園地檢署指揮偵辦,查明火車游覽車駕駛蘇明成生前行蹤,用餐處所以及服用酒類等,確認酒后駕車的情形。
地檢署指出,7月28日訊問事故前行于駛火燒車游覽車后方楊姓小客車駕駛,以及目擊火燒車之葉姓計程車司機,第一時間到場救火之桃園市政府消防局等人,查明事實經(jīng)過。
王以文表示,目前只能確定司機是酒后駕駛,但喝酒時間到距離事故“應該不會太久”,至于時間地點,沒有辦法確認,記者詢問,是否故意喝得爛醉來撞車造成火燒車?王以文表示“這無法確認”,目前只有確認“酒駕”、“車上有汽油”這兩件事比較關鍵性突破,兩者關連性還要進一步確認,也無法推算到底何時飲酒?喝了哪種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