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對何金生涉嫌受賄案提起公訴
近日,福建省詔安縣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何金生(副處級)涉嫌受賄罪一案,由漳州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漳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何金生享有的訴訟權利,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經審查,漳州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稱:被告人何金生利用擔任詔安縣深橋鎮(zhèn)黨委書記、縣政協副主席、縣人大常委會副主任等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來源:漳州市人民檢察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