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圖為惠民花園保障房二期
臺海網(wǎng)(微博)12月13日訊 (海峽導報記者 沈華鈴 張偉華 文/圖)今后,市民閑置的商品房,只有要符合條件也可以租給政府作為保障房了。昨日,導報記者獲悉,漳州將逐步實行公共租賃住房社會化收儲工作。目前,《漳州市試行公共租賃住房社會化收儲分配的實施意見》已獲漳州市政府常務會議通過。
據(jù)了解,通過租賃商品房作為保障房的方式,將加大保障性住房的供應,切實幫助住房困難群體改善居住條件。同時,還可有效解決公租房集中建設周期長的問題,又可節(jié)約土地資源,減少房屋空置率。
保障對象就近選擇房屋
據(jù)了解,公共租賃住房社會化收儲分配,是指政府或其指定的保障性住房管理機構向企事業(yè)單位或個人租賃成套住房,將其分配給符合條件的公共租賃住房保障對象的供應方式。
根據(jù)該實施意見,公共租賃住房社會化收儲房源的選擇,將遵循“交通方便、配套完善、質量合格、經(jīng)濟宜居、符合安全要求”的原則,并從保障對象的工作、生活便利出發(fā),統(tǒng)籌考慮房源布局,盡可能做到本地區(qū)保障房房源區(qū)域分布基本均衡。
這意味著,今后,保障對象家庭可以根據(jù)居住習慣、就業(yè)地點、上學地點等因素選擇符合自身需要的房屋,住房保障更為人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