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昨日下午4時11分,在尤溪洲橋北,這輛車牌號為閩A15C36的黑色轎車駕駛員右手控制方向盤慢速行駛,左手拿著手機放在面前語音對話。
臺海網(wǎng)(微博)5月7日訊 據(jù)福州晚報報道,日下午,成都女司機盧某駕車突然切換三條車道,影響了男司機張某行車。張某駕車逼停盧某的車后,將她拖至車外毆打。4日,已被刑拘的張某通過視頻向盧某道歉,并表示:“非?;诤?希望告誡廣大司機朋友,忍一時風(fēng)平浪靜,退一步海闊天空?!睆埬尺€說,希望社會上其他開車的人不要像他這樣使用暴力手段解決問題。
在機動車越來越多、道路越來越堵的現(xiàn)在,“路怒癥”一詞已不陌生。昨日,記者通過街頭隨機采訪、電話采訪、網(wǎng)上調(diào)查等方式,整理出福州人眼中十類最令人反感的交通違法行為。
十類交通違法最讓人反感
成都市公安局政治部宣傳處民警李威佟4日在微博上表示,女司機被打其實是可以避免的。她先是駕車突然切換三條車道,別了男司機。男司機“路怒癥”發(fā)作,駕車追上女司機,反別一下后迅速向前行駛。女司機又加速駕車追上來,再別男司機,并搖下車窗大吼,最終被打。如果雙方都能控制自己的情緒,女司機不會被打。
昨日,記者整理出福州人眼中十類最令人反感的交通違法行為,依次為:野蠻變道、強行加塞、濫用遠光燈、“騎線”開車、強行超車、小事故大吵架、邊打手機邊慢悠悠開車、車窗拋物、搶黃燈、隨意按喇叭。
野蠻變道:昨日的調(diào)查中,超過七成的被調(diào)查者最討厭駕車毫無征兆突然變道的司機。
強行加塞:鼓樓區(qū)民警林警官認為,強行加塞對交通影響很壞,是誘發(fā)刮擦事故和導(dǎo)致交通堵塞的重要原因,會造成個人利益和社會利益的損失,他非常反感此類行為。
濫用遠光燈:市民陳先生表示,他駕車在小路行駛時,經(jīng)常被迎面駛來車輛的遠光燈照得瞬間“失明”,差點出事故。
“騎線”開車:媒體人雷先生稱,有的人喜歡“騎”著道路中間的交通標線行駛,嚴重影響道路通行秩序。
強行超車:昨日的調(diào)查中,五成的網(wǎng)友對于“強行超車”十分反感。網(wǎng)友“六六大順”氣憤地說:“我開車的時候,經(jīng)常遇到有人駕車強行從右車道超車,真想罵他一頓?!?/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