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海網11月4日訊 據泉州通客戶端報道 日前,福建省殘聯(lián)、省財政廳、省衛(wèi)建委聯(lián)合發(fā)出通知,調整殘疾兒童康復救助補助政策。從2021年1月1日起,泉州市0歲至17歲的殘疾兒童均可享受康復救助。
2016年起,泉州市率先在省級救助的基礎上,實行市級殘疾兒童康復救助項目,將救助范圍從0—6歲擴大到0—14歲,并于2018年將7—14歲救助標準從每人每年最高1.2萬元提高到1.5萬元。據統(tǒng)計,2019年,全市共有2611名殘疾兒童獲得康復救助,其中0—6歲2239人,7—14歲373人,發(fā)放康復救助金2900多萬元。
此次福建省的新規(guī)定將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年齡范圍,調整為0歲—17歲,即在申請康復救助年度的1月1日,年齡未滿18周歲。同時,殘疾兒童康復服務補助標準增加2000元,即從每人每年不超過1.5萬元調整為不超過1.7元,每月不超過1700元。貧困殘疾兒童康復服務補助標準從每人每年不超過1.8萬元調整為不超過2萬元,每月不超過2000元。此次提標擴面將有效減輕殘疾兒童家庭的康復費用負擔。
據介紹,泉州市還將聽障、腦癱兒童康復納入醫(yī)保門診特殊病種范圍疊加醫(yī)療報銷。0-6歲腦癱、聽障兒童到醫(yī)保定點醫(yī)療結構進行康復訓練,除了享受兒童康復救助補助之外,還可疊加每年最高限額15萬元的醫(yī)保報銷,從而進一步減輕腦癱和聽障兒童家庭的經濟負擔。(泉州晚報記者陳凌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