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海網(wǎng)3月7日訊 據(jù)東南早報報道,“這比看視頻教育震撼多了。”
近日,惠安交警大隊組織50余名參加審驗教育和滿分學習教育的駕駛人,到惠安縣人民法院旁聽醉酒駕駛刑事案件的公開開庭。惠安縣人民法院選取了3起有代表性的醉酒案件進行審理,并當庭宣判。給這些“問題”駕駛員上了一堂特別的交通安全教育學習課。
在現(xiàn)場,學員們觀看了整個庭審過程,辦案法官、檢察院公訴員以事實為依據(jù),以法律為準繩,以案說法,給前來旁聽的學員講解了有關醉酒駕駛的司法解釋、社會危害性和相關量刑情節(jié),并當庭對3起醉駕案件進行宣判。
聽完庭審,學員趙某說:“我自己因酒后駕車被扣證6個月,今天感受非常大,跟他們比我算幸運的,通過今天學習確實知道酒后駕車的嚴重危害性,再也不敢酒后開車了。”“通過這次旁聽,我深刻感受到酒駕的危害,生命只有一次,安全第一,珍愛生命,酒駕判刑會成為一生的污點。”學員張某也有所感悟。
據(jù)介紹,這堂特殊的交通安全教育學習課,有效發(fā)揮了案件的警示教育作用,并提高了參加旁聽學員的法律意識,讓更多的學員認識到交通安全在日常生活中的重要性,自覺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規(guī)也是保障個人財產(chǎn)和生命安全的必要行為。
案例一
醉駕肇事受傷送醫(yī) 從醫(yī)院潛逃被判刑
2019年2月14日21時30分許,李某醉酒后駕駛號牌為閩C3×××K的二輪摩托車在惠安螺陽宏毅百匯路段與一輛號牌為閩CH×××S的小型越野客車發(fā)生碰撞。民警到達現(xiàn)場,發(fā)現(xiàn)摩托車駕駛人李某有明顯酒后反應,立即對其進行呼氣式酒精測試儀檢測,測試結果為139mg/100ml,后李某因受傷被送往惠安縣醫(yī)院治療。在治療期間,李某潛逃,被民警在其家中抓獲。經(jīng)抽血檢測,當事人李某血液中乙醇濃度為219.27mg/100ml,其血液酒精含量已超過醉酒駕駛標準。
惠安法院認為,被告人李某違反交通運輸管理規(guī)定,在道路上醉酒駕駛機動車,其行為已構成危險駕駛罪。公訴機關指控的罪名成立,判處拘役3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4000元。
案例二
二次醉駕后他再次被判刑
2019年2月15日21時14分許,民警在巡邏過程中,在惠紫線由東往西方向道路右側路面上查獲當事人張某涉嫌酒后駕駛一輛號牌為“閩C3×××0”的二輪摩托車(后經(jīng)查證該車系套牌車),民警對其進行呼氣式酒精測試儀檢測,測試結果為276mg/100ml。經(jīng)抽血檢測,張某血液中乙醇濃度為269.09mg/100ml,已超過醉酒駕駛機動車標準。
經(jīng)查,張某曾于2016年因醉駕被判刑,仍不思悔改,抱著僥幸心理酒后駕車?;莅卜ㄔ赫J為,被告人張某違反交通運輸管理規(guī)定,在道路上醉酒駕駛機動車,其行為已構成危險駕駛罪。公訴機關指控的罪名成立,判處張某拘役三個月又十五天,并處罰金人民幣45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