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段一:高價推銷各類消防書籍、圖冊和音像制品等。
手段二:不法分子學習消防專業(yè)術語,并制作可信度強、仿真度高的假證件、假文件,冒充執(zhí)法人員對單位或場所強行檢查,然后以場所存在火災隱患為由,進行“高額罰款”。一旦收取罰款后,就逃之夭夭。
手段三:不法分子冒充消防部門工作人員到各單位進行消防安全監(jiān)督檢查,檢查后往往以滅火器、煙感報警器、應急燈等消防器材配備不足或損壞為由,推銷不合格消防產品。
手段四:傳真至單位帶有消防部門公章的緊急通知文件,要求企業(yè)單位進行新的消防安全條例培訓,并將培訓費存入私人銀行賬號。
手段五:打著“消防安全防火”等旗號,到處征收“押金”,并聲稱只要在一定時段內不發(fā)生任何消防安全事故,就能全額退款。
手段六:打著防火中心、消防宣傳中心等旗號聯(lián)系各單位,免費講授消防知識。講座結束后,他們會拿出一些滅火器、防煙面具等器材進行推銷。
手段七:不法分子假冒上級消防執(zhí)法人員,自稱 “便衣督察”,以恐嚇、威脅舉報等手段推銷消防產品、承接消防工程。
手段八:不法分子在對企業(yè)進行電話營銷的過程中,自稱是消防部門工作人員,強行向各企事業(yè)單位推銷培訓書籍及消防器材,一旦企業(yè)提出異議,他們則以消防審批、驗收不合格等理由相威脅,迫使被害人就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