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海網(wǎng)4月6日訊(海峽導報記者 陳龍山)泉州市物價局近日草擬了《泉州市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管理暫行規(guī)定(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征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和建議,計劃于6月正式出臺。
根據(jù)《征求意見稿》,泉州市轄區(qū)內的路內停車場(經(jīng)交警部門劃定的道路臨時占道停車泊位)和路外停車場(停車庫、停車樓),為機動車提供場地服務并收取服務費用的行為適用本暫行規(guī)定。停車服務收費按照不同停車場的性質和特點,分別實行政府定價(含政府指導價)和市場調節(jié)價管理;對具有自然壟斷經(jīng)營和公益性特征的停車設施服務收費有需要的,要納入政府定價范圍,按規(guī)定程序制定停車服務收費標準。
在《征求意見稿》中,共有4大類停車設施服務收費納入政府定價管理,并鼓勵各地結合實際情況,推行不同區(qū)域、不同位置、不同車型、不同時段停車服務差別收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