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海網(wǎng)3月18日訊 (海峽導報記者 郭冰德 通訊員 白榮輝)3月17日下午4時許,貴州籍男子穆某因涉嫌飲酒后、無有效機動車駕駛證(持C1)、未戴安全頭盔駕駛未檢驗合格的二輪摩托車逆向行駛,被處罰款1520元,駕駛證扣32分。
當日下午4時許,晉江交警大隊池店中隊民警在泉州晉江市池店鎮(zhèn)政府燈控路口設卡檢查時,發(fā)現(xiàn)一男子駕駛二輪摩托車未戴安全頭盔由正面逆向駛來,民警立即示意該二輪摩托車停車接受檢查。檢查過程中,民警發(fā)現(xiàn)該二輪摩托車駕駛員穆某身上有濃烈酒味,經(jīng)檢測酒精濃度為67mg/100ml,涉嫌飲酒后駕駛機動車。
經(jīng)民警進一步查實,穆某駕駛的二輪摩托車已超過檢驗有效期,且穆某目前只有小型車輛駕駛證(C1),還沒有取得二輪摩托車的駕駛資格。隨后,民警一一列舉出穆某的五種違法行為,并依據(jù)《道路交通安全法》有關規(guī)定,對穆某的違法行為進行處罰:涉嫌酒后駕駛(罰款1000元,記12分)、駕駛與準駕車型不相符的機動車(罰款300元,記12分)、逆向行駛(罰款100元,記3分)、機動車未按期參加安全技術檢驗(罰款20元,記3分)、未戴安全頭盔(罰款100元,記2分)。
據(jù)穆某交代,當天中午,穆某與幾名老鄉(xiāng)在小吃店聚餐,飯桌上,與老鄉(xiāng)喝了兩三瓶啤酒;酒足飯飽,穆某送走老鄉(xiāng)后,自己卻駕駛二輪摩托車準備前往池店某工地上班,將飲酒后不能駕駛機動車的有關規(guī)定拋諸腦后。目前,穆某對因自己的違法行為而付出的代價表示十分后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