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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jù)省財政廳、省退役軍人事務廳9月底印發(fā)的通知,從2022年8月1日起,福建省進一步提高部分優(yōu)撫對象等人員撫恤和生活補助標準。這是福建省自2004年以來,連續(xù)21次提高該標準,預計惠及優(yōu)撫對象超19萬人。 其中,殘疾軍人、傷殘人民警察、傷殘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傷殘民兵民工的殘疾撫恤金標準從每人每年10140~106670元提高至10850~116270元,增幅超7%。“三屬”(烈屬、因公犧牲軍人遺屬、病故軍人遺屬)定期撫恤金從每人每月2392~2929元提高到2552~3183元,增幅超6%。農村和城鎮(zhèn)紅軍失散人員撫恤補助分別從每人每月2922元、2952元提高到3172元、3202元,增幅8%。復員軍人生活補助金從每人每月1750~1840元提高到1900~1990元,增幅8%;帶病回鄉(xiāng)退伍軍人生活補助金從每人每月720元提高到770元,增幅6%。 參戰(zhàn)退役人員生活補助金從每人每月845元提高到895元,增幅5%。居住在農村和城鎮(zhèn)無工作單位、18周歲之前沒有享受過定期撫恤金待遇且年滿60周歲的烈士子女生活補助金從每人每月590元提高到645元,增幅9%。部分年齡在60周歲以上(含60周歲)、未享受國家定期撫恤補助的農村籍退役士兵補助金從每人每月50元提高到54元,增幅8%。新中國成立前加入中國共產黨的農村老黨員和未享受離退休待遇的城鎮(zhèn)老黨員,生活補貼標準從每人每月750~870元提高到815~880元,增幅8%。 據(jù)悉,今年以來,福建省已下達補助資金11.07億元,確保優(yōu)撫對象各類待遇落實到位。(來源:福建日報 記者 王永珍) |
近日,省自然資源廳下達2022年第二批土地整治專項資金2000萬元,用于災毀耕地復墾工作。其中,南平市800萬元、三明市550萬元、龍巖市400萬元、泉州市150萬元、寧德市100萬元。 今年5月至6月,全省多地遭遇多輪強降雨,造成洪澇災害,部分山區(qū)市、縣(區(qū))耕地損毀較為嚴重。為及時復墾災毀耕地,確保農業(yè)生產和糧食安全,省自然資源廳下達災毀耕地復墾補助資金2000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