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海網3月19日訊 據福州日報報道,昨日上午,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召開新聞發(fā)布會,向媒體通報2018年我省法院審理消費者權益糾紛案件主要情況,發(fā)布一批我省法院審理的消費者權益糾紛民事典型案例。
據介紹,2018年以來,全省法院共審結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假藥、劣藥等嚴重侵害消費者權益的刑事案件378件,生效判決469人;審結商品房預售、物業(yè)服務、醫(yī)療服務、產品責任、網絡購物等與消費者權益密切相關的民事案件45850件;審結工商、衛(wèi)生、物價、食品藥品、質量監(jiān)督等涉及消費者權益的行政案件238件。
在審理的案件中,物業(yè)合同案件在服務類糾紛中占比最大,2018年全省法院共受理物業(yè)服務合同糾紛21085件,約占同期全部服務類合同糾紛案件總量的90%;網絡購物合同糾紛大幅下降,其原因一方面與《電子商務法》公布實行,各大電商平臺更加注重質量服務管理,網絡購物的售后服務走向標準化、體系化、規(guī)范化,另一方面與我省各地法院建立多元調處中心,訴前介入消費糾紛化解,積極推進“一站式”糾紛解決成效明顯有關。
當天,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發(fā)布7件消費者權益糾紛案件典型案例。這些案例均是涉訴法院在2018年審結的民事糾紛案件,一定程度上體現了當前消費市場的特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