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海網(wǎng)10月31日訊 (海峽導報駐福州記者 林芹)農村留守兒童的父母外出后應當每半年至少看望一次孩子,這是近日出臺的《福建省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辦法》(以下簡稱《辦法》)作出的規(guī)定,該《辦法》提出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工作應當遵循兒童利益優(yōu)先、家庭盡責、政府主導、全民關愛、標本兼治的原則,《辦法》自2018年12月1日起施行。
根據(jù)《辦法》,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相關部門應當采取措施減少農村留守兒童的數(shù)量,為到本行政區(qū)域的外來務工人員照料未成年子女提供便利條件,為外出務工人員留在本行政區(qū)域創(chuàng)業(yè)就業(yè)給予支持。支持用工單位、社會組織、社會工作者、志愿者等社會力量為外來務工人員監(jiān)護照料未成年子女提供便利條件和幫助。
村(居)民委員會應當通過走訪排查等方式,及時登記農村留守兒童家庭情況、監(jiān)護情況、就學情況等基本信息,并及時將有關信息報送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當建立完備的農村留守兒童信息臺賬,一人一檔案,定期予以更新,并及時將有關信息報送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h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應當對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報送的農村留守兒童的信息進行匯總、復核,并同時將其報送同級人民政府其他相關部門?!掇k法》規(guī)定,父母外出后應當定期與受委托監(jiān)護人、農村留守兒童就讀的學?;蛘哂變簣@溝通聯(lián)系,及時了解農村留守兒童的身心健康和生活學習情況,每月至少兩次電話或者視頻聯(lián)系農村留守兒童,每半年至少看望一次農村留守兒童。受委托監(jiān)護人應當妥善安排農村留守兒童的日常生活和學習,關注農村留守兒童的心理健康,定期與農村留守兒童的父母、就讀學?;蛘哂變簣@溝通聯(lián)系。
父母或者受委托監(jiān)護人對農村留守兒童實施家庭暴力、虐待或者遺棄,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父母未妥善安排好農村留守兒童的生活和學習,導致農村留守兒童脫離監(jiān)護單獨居住生活,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