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海網(wǎng)10月30日訊 (海峽導報駐福州記者 林芹)廈門市旅游發(fā)展委員會、廈門港口管理局、廈門市財政局近日聯(lián)合發(fā)布《進一步促進郵輪旅游業(yè)發(fā)展的扶持意見》。
《意見》明確,對招徠旅客從廈門郵輪母港出境旅游的郵輪公司或包船企業(yè),按自然年度累計出境旅客人數(shù)給予補貼。具體是:5000人(含)至5萬人部分,每人補貼200元;5萬人(含)以上部分,每人補貼250元。
對使用或引進5萬總噸(含)及以上郵輪,運營“21世紀海上絲綢之路”沿線國家郵輪航線的郵輪公司或包船企業(yè),給予10萬元/航次補貼。其中,單航次掛靠三個及以上“21世紀海上絲綢之路”沿線國家,另給予40萬元/航次補貼。
同時,對同一運營主體使用或引進5萬總噸(含)及以上郵輪,每周至少運營一個航次,且連續(xù)運營滿90天的,按自然年度總運營航次給予10萬元/航次補貼。
此外,對使用或引進郵輪來廈運營訪問港航線的郵輪公司或包船企業(yè),按實際入境的郵輪旅客給予100元/人次補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