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門在外,對于手機的“電量焦慮”成了不少人的通病。而共享充電寶廣泛滲透在商場、餐廳、景區(qū)等公共場所,成為“電量衛(wèi)士”解決人們的“燃眉之急”。但是,不少消費者卻反映,共享充電寶廣告多、充電慢、費用高、歸還難等亂象頻生,成了“套路滿滿”的“消費刺客”。對此,記者在漳州多個熱門商場、景區(qū)展開走訪調查。
誘導點擊 彈窗霸屏 充電險些“被貸款”
近日,記者來到漳州吾悅廣場、碧湖萬達廣場及漳州古城等地,發(fā)現市場上較常見的共享充電寶品牌為美團充電寶、街電、怪獸充電及小電充電等。記者借取不同品牌共享充電寶使用,掃碼后,多個平臺迎接消費者的都是滿屏的開屏廣告,醒目位置還有一個“進入申請”的按鈕,若是著急使用,極易誤點。
“我之前也曾不小心點進去,發(fā)現是一個貸款頁面就趕緊退出,差點就被‘套路’了!”市民張先生表示,自己曾在碧湖萬達廣場的一家飲品店內借用過街電充電寶,誤點開屏廣告后進入了一個借貸平臺的小程序,此后再使用共享充電寶都更謹慎了。
即便部分消費者已如張先生一般謹慎,但廣告之后還是廣告,使人防不勝防。在借用和歸還的操作過程中,每操作一步,屏幕都會被廣告占據大部分面積,除了借貸平臺外,還有購物、游戲、租賃、手機充值等不同類型的彈窗廣告和頁面廣告。“看得人眼睛都花了!”許多消費者認為十分影響使用體驗。
這些廣告中,誘導消費、虛假中獎、收集個人信息等行為數不勝數。記者在借用怪獸充電的充電寶后,頁面顯示“獲得一次抽獎機會”,點擊后則顯示中了“一等獎”,輸入手機號碼可領取20元話費。但仔細查看協(xié)議發(fā)現,所謂的“領取”實際上是訂購一項手機業(yè)務,并將連續(xù)訂購12個月,退訂還需消費者自行發(fā)送短信至服務商。同時,這些廣告的真實性也無法保證,消費者在使用時還需擦亮雙眼,保護好自己的“錢包”和隱私。
充電“龜速” 價格不一 計費規(guī)則該改改
“又貴又慢!”采訪中,消費者吐槽共享充電寶的另一原因是收費高、充電慢。
“共享充電寶更多是‘江湖救急’,但是充電不到兩小時就要8元,而且只能充30%左右的電。”市民楊女士說,現在出門都自備充電寶或充電器,以免因為不得不使用共享充電寶而被價格“背刺”。
目前,市面上共享充電寶的價格基本為前1分鐘到5分鐘之間免費,超出后每小時3元或4元,計費時間則以0.5小時或1小時為單位。記者在借用街電充電寶時查看了歷史訂單,發(fā)現第一次借用該品牌充電寶為2017年,當時使用1小時14分鐘,僅花費1元,而此次借用50分鐘,花費4元。由此可見,共享充電寶價格確實不斷“水漲船高”。“有時忙起來忘記歸還,幾個小時就被扣掉了幾十元。”不少消費者都有類似經歷。
此外,同一品牌充電寶在不同租借點位計費規(guī)則也不完全相同。以街電為例,在碧湖萬達廣場租借點的計費規(guī)則為每小時3元、24小時69元,在漳州古城租借點為每0.5小時2元、24小時40元,兩個租借點封頂價格都為99元。就這一問題,記者咨詢了該品牌線上客服,客服并未給出明確原因,表示計費以掃碼后手機頁面顯示的規(guī)則為準。
共享充電寶不僅是“錢包刺客”,也是“時間刺客”。價格升高,共享充電寶的充電速度卻不升反降。根據記者實測同部手機使用不同品牌充電寶分別充電10分鐘,街電充電寶使電量增加3%,怪獸和美團充電寶電量分別增加4%。而使用自己購買的充電寶,電量則增加了27%,其差距可謂巨大。
共享充電寶一邊在廣闊的發(fā)展前景中“野蠻生長”,一邊因亂象頻出被消費者“罵上熱搜”。今年3月,深圳市消費者委員會推出全國首個《共享充電寶行業(yè)自律公約》,對深圳市共享充電寶行業(yè)就計價時間、收費規(guī)則、充電寶質量等問題形成統(tǒng)一規(guī)定;今年全國兩會上,也有人大代表建議,共享充電寶應創(chuàng)新收費形式,探索“以充電度數計費”等更合理的計費規(guī)則。而目前對消費者來說,在使用共享充電寶時應當充分了解其使用規(guī)則和價格,避免因不了解規(guī)則而遭受損失,同時也要注意保護個人信息和財產安全。(閩南日報記者 黃天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