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陷阱
“預期年化收益率9%至14.6%” “可以隨時支取”
“1元起投,隨時贖回,高收益低風險。”這是“e租寶”廣為宣傳的口號。許多投資人表示,他們就是聽信了“e租寶”保本保息、靈活支取的承諾才上當受騙的。記者了解到,“e租寶”共推出過6款產(chǎn)品,預期年化收益率在9%至14.6%之間,遠高于一般銀行理財產(chǎn)品的收益率。
投資人張先生表示,“e租寶”的推銷人員鼓動他說,“e租寶”產(chǎn)品保本保息,哪怕投資的公司失敗了,錢還是照樣有。
投資人徐先生給記者算了一筆賬:“我拿10萬塊錢比較的話,在銀行放一年才賺2000多塊錢;放在‘e租寶’那邊的話,它承諾的利率是14.6%,放一年就能賺14000多塊錢。”
投資人席女士則稱,自己是被“e租寶”可以靈活支取的特點吸引了:“一般的理財產(chǎn)品不能提前支取,但‘e租寶’提前10天也可以拿出來。”
對此,李愛君表示,最高法在2010年出臺的關于非法集資犯罪的司法解釋里明確,不能用承諾回報引誘投資者。實際上,由于金融行業(yè)天然的風險性,承諾保本保息本身就違背客觀規(guī)律。銀監(jiān)會更是明確要求,各商業(yè)銀行在銷售理財產(chǎn)品時必須進行風險提示。
但是,“e租寶”抓住部分人對金融知識了解不多的弱點,用虛假的承諾編織了一個“陷阱”。為了加快擴張,鈺誠集團還在各地設立了大量分公司和代銷公司,直接面對老百姓“貼身推銷”。其地推人員除了推薦“e租寶”的產(chǎn)品外,甚至還會“熱心”地為他們提供開通網(wǎng)銀、注冊平臺等服務。所以,“e租寶”僅用一年半時間,就吸引來90多萬實際投資人,客戶遍布全國。
案件·資金
非法吸取的巨額資金被揮霍,“會把一個奢侈品店全買空”
據(jù)警方調查,“鈺誠系”除了將一部分吸取的資金用于還本付息外,相當一部分被用于個人揮霍、維持公司的巨額運行成本、投資不良債權以及廣告炒作。據(jù)多個犯罪嫌疑人供述,丁寧與數(shù)名集團女高管關系密切,其私生活極其奢侈,大肆揮霍非法吸取來的資金。
警方初步查明,丁寧贈與他人的現(xiàn)金、房產(chǎn)、車輛、奢侈品的價值達10余億元。
僅對張敏一人,丁寧除了向其贈送價值1.3億的新加坡別墅、價值1200萬的粉鉆戒指、豪華轎車、名表等禮物,還先后“獎勵”她5.5億元人民幣。
“鈺誠系”的一大開支還來自高昂的員工薪金。以丁寧的弟弟丁甸為例,他原本月薪1.8萬元,但調任北京后,月薪就飛漲到100萬元。
據(jù)張敏交代,整個集團拿著百萬級年薪的高管多達80人左右,僅2015年11月,鈺誠集團需發(fā)給員工的工資就有8億元。
多位公司高管稱,為了給公眾留下“財大氣粗”的印象,丁寧要求辦公室?guī)资畟€秘書全身穿戴奢侈品牌的制服和首飾“展示公司形象”,甚至一次就把一個奢侈品店全部買空。
不僅如此,2014年以來,“鈺誠系”先后花費上億元大量投放廣告進行“病毒式營銷”,還將張敏包裝成“互聯(lián)網(wǎng)金融第一美女總裁”,作為企業(yè)形象代言人公開出席各種活動。
公司的花銷在水漲船高,資金回籠的壓力也越來越大。雍磊說,“e租寶”只要一天沒有新項目上線,丁寧就會立刻催問。
實際上,“鈺誠系”的高管們對公司的實際狀況都心知肚明。“‘e租寶’的窟窿只會越滾越大,然后在某個點集中爆發(fā),賬上沒錢還給老客戶,也不能還給新客戶。”張敏說,自己曾在2015年9月讓公司的數(shù)據(jù)中心進行測算,結果顯示,“e租寶”的贖回量將在2016年1月達到9億,此后贖回量逐月遞增。
這個預測,與公安機關此前的分析結果非常吻合。
案件·進展
有關部門正加緊取證追贓,最大限度挽回投資人損失
根據(jù)“e租寶”案件中已經(jīng)查明的種種犯罪事實,司法機關認為,犯罪嫌疑人的這些行為已經(jīng)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和集資詐騙。
辦案民警介紹,由于“鈺誠系”的資金交易龐雜,財務管理混亂,其資金流向還在調查之中。目前,公安機關正在與銀監(jiān)會、人民銀行等部門通力配合,加快工作進度,全力以赴進行調查取證、追贓、甄別涉案資產(chǎn)等工作,最大限度地挽回投資人的損失。為了便于投資人報案、完善案件處置相關信息,公安機關已經(jīng)搭建起投資人信息登記平臺,并將于近期掛接在公安部官方網(wǎng)站上啟用。
有關部門表示,投資人應及時、主動報案、登記信息、提供證明材料,避免因不及時、不如實報案、登記而損害自身合法利益;同時,請投資人依法維權,不信謠、不傳謠、不受蠱惑,不組織、參與各類非法活動。涉嫌犯罪的人員,應當積極配合調查、退繳違法所得,爭取從寬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