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網站公示的行政處罰決定書(京朝市監(jiān)處罰〔2022〕81號)顯示,巴黎世家貿易(上海)有限公司北京國貿分公司因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十三條第二款、第四十九條被北京市朝陽區(qū)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罰款10.14萬元。
經查,巴黎世家貿易(上海)有限公司北京國貿分公司于2010年12月開業(yè),由上??偛颗湄洠斜容^完善的進銷存臺賬,有自己的產品質量檢測報告。據(jù)執(zhí)法人員提取的證據(jù),本批貨物共2件,銷售給抽檢部門1件,封存1件,銷售單價16900元。貨值金額33800元,違法所得8527元。
上述違法行為類型屬于《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十三條第二款,《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四十九條。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四十九條,北京市朝陽區(qū)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責令當事人改正上述違法行為,并決定處罰如下:罰款10.14萬元,沒收違法所得8527元,沒收非法財物。
巴黎世家中國官網顯示,巴黎世家貿易(上海)有限公司為品牌“Balenciaga”中國運營方。Balenciaga的精品店遍布全球,其中于巴黎、倫敦、米蘭、北京、上海、東京、紐約和洛杉磯均設有品牌旗艦店
《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十三條:可能危及人體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的工業(yè)產品,必須符合保障人體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的國家標準、行業(yè)標準;未制定國家標準、行業(yè)標準的,必須符合保障人體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的要求。
禁止生產、銷售不符合保障人體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的標準和要求的工業(yè)產品。具體管理辦法由國務院規(guī)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四十九條:生產、銷售不符合保障人體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的國家標準、行業(yè)標準的產品的,責令停止生產、銷售,沒收違法生產、銷售的產品,并處違法生產、銷售產品(包括已售出和未售出的產品,下同)貨值金額等值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并處沒收違法所得;情節(jié)嚴重的,吊銷營業(yè)執(zhí)照;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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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中國經濟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