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海網(wǎng)11月7日訊 據(jù)廈門晚報報道 近日,省教育廳下發(fā)《關于遴選培育福建省示范性普通高中建設學校的通知》,決定在全省范圍內遴選省級示范性高中建設學校50所左右,經(jīng)4年培育建設,最終再從中驗收確認省級示范性高中35所左右。
此次評定按1:1.3左右比例下達推薦指標,也就是全省可推薦65所學校,其中廈門市8所、福州市(含省直)14所、莆田市6所、三明市5所、泉州市15所、漳州市5所、南平市4所、龍巖市4所、寧德市4所。
申請立項的學校應為辦學特色突出、管理科學規(guī)范、教師專業(yè)精湛、教育質量優(yōu)異、社會認可度高的省級高中課程改革基地?;蚴∫患夁_標高中。省一級達標高中同時為省級高中課程改革基地的優(yōu)先推薦。
據(jù)了解,我市目前有19所省一級達標高中。
本次確認為“省級示范性高中”后,實現(xiàn)任期制(一屆3年),動態(tài)管理,不再是“一評定終身”。
2004年起,為深入推動基礎教育新課程改革,福建省未再繼續(xù)評選省級示范性高中。去年,省教育廳先行啟動高中課程改革基地建設,在全省范圍內精選31所學校作為適應新高考、新課改的“種子選手”,為示范性高中遴選建設預熱。
【新特點】
1.銜接高中建設,完善評估體系
此前,舊的省級示范性高中評估有一套獨立的評估標準,在指標體系、指標細則方面與達標高中迥異,高中評價銜接性不足。
此次,在評估體系上,與達標高中建設評估銜接,立項學校須滿足“按省一級達標高中最新評估標準總得分不低于95分”;在建設任務上,與高中課改基地任務銜接,進一步深化課程教學改革,對接新高考、新課改;在申報條件上,滿足省一級達標高中或省級高中課改基地均可申報,二者同時具備的優(yōu)先推薦。
2.明確目標管理,突出任務驅動
此前,遴選依賴評估體系,對學校的目標任務、建設預期、具體舉措、條件保障等關注較少。
此次,在目標管理上,督促學校有效提高人才培養(yǎng)質量和辦學水平;在建設任務上,部署學校強化立德樹人、創(chuàng)新課程體系、改革教學方式、重建教學管理制度、提高教師素質、改進評價方式六大重點任務;遴選申報上,示范高中推倒重來,須重新申報。要求學校對照申報條件、建設任務要求和“省一級達標高中評估標準”開展自評。
3.強化過程建設,實施動態(tài)管理
此前,高中內涵建設評估項目多采取“評估認定”模式,“一評定終身”,評后管理、動態(tài)調整不足。
此次,建設模式上,采取“培育建設”模式。省級評估不再直接評估認定,而是改為“評估立項”,先立項50所左右的申報學校為“省級示范性高中建設學校”,通過四年建設周期,確有成效的,再從中評估認定“省級示范性高中”35所左右。
評估模式上,采取“立項評估+一級復查”模式。打通立項評估和“省一級達標高中”復查,減少評估次數(shù)和學校工作量;增加材料審核,關注學校對建設周期的總體規(guī)劃和重點任務的具體措施,考核學校自身規(guī)劃發(fā)展能力。
評價管理上,采取“過程評價、動態(tài)管理”模式。建設周期內,適時組織過程性評價和指導,下達限期整改通知書,問題突出的取消其建設學校資格。建設周期結束,確認為“省級示范性高中”后,實現(xiàn)任期制(一屆3年),動態(tài)管理。省級示范性高中須承擔教育教學改革、對外示范輻射任務,任期屆滿重新申報,其他未入圍者可提出申請,形成“可上可下,優(yōu)勝劣汰”的創(chuàng)新發(fā)展機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