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海網6月23日訊 據廈門日報報道 我市擬擴大榮譽市民授予范圍,“非本市戶籍的其他國內人士”對我市有突出貢獻的,也可授予榮譽市民。昨日,市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四十三次會議,審議了《廈門市榮譽市民稱號授予辦法(修正草案)》。
榮譽市民稱號授予辦法1996年實施,截至2018年,共向來自22個國家和地區(qū)的231名杰出境外人士頒授廈門市榮譽市民稱號。多年來,我市榮譽市民在促進我市對外交流合作、招商引資等推動經濟社會全面發(fā)展方面,作出了積極貢獻,產生良好的帶動示范效應,促使更多境外企業(yè)家和各界人士關注廈門發(fā)展、投身廈門建設。
“此次辦法修正草案最大亮點,便是擴大了榮譽市民授予范圍,以法治力量為廈門聚天下英才。”市人大僑外委主任委員王春生說,此前的授予對象主要限于臺港澳同胞、華僑、外國人士。為充分體現我市的包容性、開放性,此次修改將榮譽市民稱號的授予對象擴大到“非本市戶籍的其他國內人士”,使授予對象范圍不受國籍、地域及領域限制,以調動國內外各界人士的積極性,進一步激發(fā)他們對我市的建設和投資熱情,促進我市經濟社會的全面發(fā)展。
此外,市人大僑外委審議提出,應當根據我市經濟社會發(fā)展需求,增加榮譽市民的授予條件,建議將“為本市招商引資或者直接投資,貢獻突出的”“在我市生態(tài)文明建設方面貢獻突出的”作為授予條件。退出機制方面,目前只有受到刑事追究和有其他與榮譽市民稱號不相稱的行為并造成嚴重后果,才會撤銷榮譽市民稱號。此次修改,將嚴重失信行為也納入其中。(記者 詹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