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欄的話】
十八屆中央紀委七次全會提出,要深刻剖析黨的十八大以來查處的典型案件,用好用活反面教材,發(fā)揮警示、震懾和教育作用。省紀委十屆二次全會和市紀委十二屆二次全會都對運用典型案例加強警示教育工作提出具體要求。為貫徹落實中央、省市紀委全會精神,市紀委監(jiān)察局和廈門日報社聯(lián)合開辦《案例警示錄》專欄,從今日開始,在“監(jiān)督在線”專版上陸續(xù)刊登我市查處的一些典型案例,通過對這些違紀違法黨員干部和公職人員的案例進行剖析,展示他們的懺悔,解讀相關黨紀條文規(guī)定,用身邊事教育身邊人,讓廣大黨員干部受警醒、明底線、知敬畏,進一步增強紀律觀念、規(guī)矩意識和法制理念。
臺海網5月24日訊 據廈門日報報道 日前,廈門市中級人民法院對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原支隊長楊曙耀受賄犯罪一案作出判決:判處有期徒刑七年三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五十萬元。
從對楊曙耀黨紀立案并采取審查措施到今年的法院判決,已經過去了一年多的時間,但掩卷長思,發(fā)生在他身上的慘痛教訓,卻一直令人無法釋懷。
交友不慎防線松垮
友情被利益模糊
職權被利益綁架
2015年11月,因涉及嚴重違紀,廈門市紀委對楊曙耀黨紀立案并采取審查措施。從那時起,伴隨他的光環(huán)與驕傲,從云端跌落地板。
楊曙耀出身于一個革命干部家庭。17歲從警,從一名基層民警一步一步做起,45歲被提拔為副局級領導干部,卻在50歲的時候被開除黨籍?;仡櫁钍镆某砷L進步,得益于組織的培養(yǎng)、崗位的鍛煉和個人的努力。但隨著職務的晉升,分管工作領域和權力的不斷擴大,其黨性修養(yǎng)以及對紀律法律的敬畏之心沒有同步提升,物質上的欲望和享受生活的追求卻悄然發(fā)生變化,這與一個被他稱為“好兄弟”的私營企業(yè)主黃某有直接的關系。
黃某是楊曙耀的一個“鐵桿”,兩人交往長達20多年,有人形容他倆就像是“發(fā)小”。隨著楊曙耀職務的提升,黃某企業(yè)的發(fā)展壯大,他們之間原本正常的朋友關系慢慢被利益滲透和模糊。
第一次接受黃某的好處是在2004年5月,此時楊曙耀已經在市公安局擔任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妻子辭職在家。黃某主動提出將楊曙耀妻子的社保關系掛到他的企業(yè)里,由企業(yè)代繳社保費用。
“沒事啦,(繳交的社保費用)一個月才兩三百元。”黃某貼心的話讓楊曙耀輕易地接受了這個“幫助”,全然無視這樣做已經觸犯了廉潔紀律。事實上,這項代繳一直持續(xù)了11年,費用達到14萬余元。
盡管每個月繳交的社保費用數(shù)目不是很大,但它如一股細細的污流不斷侵蝕著楊曙耀廉潔自律的思想防線,成為兩人友情變質的催化劑。此后,兩人關系更加密切,楊曙耀投桃報李,利用其在市公安局的職權影響,為黃某及其企業(yè)謀私利。
2003年,他先是為黃某企業(yè)的車輛提供了廈門“9·8”投洽會的車輛通行證,之后每年都給黃某免費提供8張“9·8”投洽會的車輛通行證。2004年,應黃某的請求,楊曙耀找到了廈門某媒體的負責人,說情后該媒體對黃某企業(yè)投放的房地產項目廣告給予了較大的折扣優(yōu)惠。
“好多年來,我都沒有把這些行為與利用職務和職權影響掛鉤,沒有意識到這涉及嚴肅的黨紀問題……我為朋友買房找他批優(yōu)惠價,每次他都很給面子,我心里對他有了好感和虧欠感,所以,他請托我辦事,我也是有求必應。”就這樣,“互惠互利”漸漸成為連接兩人友情的紐帶。隨著楊曙耀職務的不斷提升,黃某對他的友情投資也日益加碼,而他幫助黃某請托的事情也越來越多,從此楊曙耀在違規(guī)違紀的道路上越走越遠。
